3月6日執行立案,5月3日執行完畢。在黃石市黃石港區人民法院執行員的盡職盡責下,一起執行標的高達百萬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案,僅用兩個月時間便順利結案。
2014年,申請執行人馬某、王某以按揭貸款方式購買了一套坐落于黃石港區花湖大道30號,建筑面積60余平方米,總價款965750元的商業用房,并于年底付清了全部購房款。2016年6月,現場查看房屋時,二人發現門面房屋內部正中有一直角墻,認為該墻體已嚴重影響房屋使用價值,而被執行人即開發商黃石某投資有限公司此前并未明確告知。同年8月,馬某、王某向該投資有限公司書面發出退房通知,卻并未收到回復。2017年4月,黃石港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解除雙方簽訂的購房合同,由黃石某投資有限公司退還馬某、王某的購房款并賠償損失。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員通過網絡查控系統成功查詢到被執行人黃石某投資有限公司的財產信息,及時到其開戶的銀行網點,依法在被執行人的賬戶中劃撥本案執行標的共計118萬余元。5月3日,該筆執行款已依規辦理發放審批手續,將在2-3個工作日內支付到申請執行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