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千里追擊,“老賴”哪里逃?
叮叮叮,一陣電話鈴響起,潛江法院執行局干警王永鵬接到湖南省長沙市雨花區公安分局的電話。至此,消失一年多的“老賴”龔某某再次現身。
事件·經過
龔某某因為治安事件被長沙市雨花區公安分局采取24小時的留置措施。雨花區公安分局通過網上查詢,得知被執行人龔某某被潛江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遂立即電話通知潛江法院執行局。
在向執行局領導匯報并取得同意后,案件承辦人王永鵬立即聯系執行干警吳欣宮,商議執行計劃。由于時間非常緊迫,龔某某24小時后將被釋放,一旦被釋放,龔某某便會再次“人間蒸發”,屆時,執行將重新陷入僵局。于是,他們顧不上休息,便于當晚八點驅車前往長沙市雨花區公安分局,執行干警一路前行,直到凌晨才趕到長沙市雨花區。第二天一早七點鐘,執行干警便與雨花區公安分局溝通好,去提審了被執行人龔某某。龔某某“消失”一年后,看到突然而至的執行干警,感受到了巨大的心理壓力。
案情回顧
2016年6月18日,龔某某駕駛從吳某某處借的二輪摩托車沿潛江市章華中路由北向南行駛,該車行駛至與潛陽大道信號燈交叉路口處,遇柯某某騎自行車在其前方行駛至此左轉經人行橫道由西向東橫過機動車車道,龔某某在左轉超越柯某某所駕車時,其所駕車后輪右側與自行車前輪左側相掛,造成柯某某倒地受傷,事故發生后,柯某某駕車逃離現場。潛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認定龔某某負事故全部責任。后柯某某訴至法院,法院判決龔某某賠償柯某某118708.63元,除龔某某墊付的21000元,還應賠償97708.63元。后龔某某一直未履行,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一直未能找到龔某某,龔某某也一直處于“失聯”狀態。龔某某被潛江法院限制高消費,并納入失信黑名單,這才有了上述長沙市雨花區公安分局打電話給潛江法院的一幕。
提審過程中,執行干警一方面向龔某某釋法明理,從人情事理去勸告龔某某履行賠償責任;另一方面,執行干警與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法院取得聯系,如若其仍不履行,則通過雨花區人民法院對其采取司法拘留。執行干警向其告知了仍不履行將面臨的法律后果。另外,執行干警也聯系了申請執行人柯某某,柯某某表示互讓一步,對其放棄部分權利。通過執行干警的反復溝通與施壓,被執行人龔某某終于承諾履行,因龔某某一時拿不出相應金額的情形下,通過執行干警的溝通其所在公司先予支付相應款項,從龔某某工資予以抵扣。至此,此案順利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