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集智庫之力 共商治理之策
——在第二屆長江大保護司法論壇開幕之際,湖北高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覃文萍答湖北日報記者問
第二屆長江大保護司法論壇定于11月25日在武漢開幕。11月24日,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覃文萍,就論壇相關情況回答了湖北日報全媒記者提問。
打造長江流域
協同共治“湖北樣本”
問:第二屆長江大保護司法論壇開幕在即,湖北高院作為主辦單位,近年來在堅決扛起長江生態保護司法責任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親自部署推動長江生態環境保護和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先后四次主持召開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的座談會,提出“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強調“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為推進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推動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湖北是長江干線流經最長的省份,肩負著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的重任。近年來,湖北法院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長江大保護、長江經濟帶建設的重要講話精神,圍繞做好生態修復、環境保護、綠色發展“三篇文章”,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全面推進長江保護法有效實施,服務“以流域綜合治理推進‘四化’同步發展”。
我們準確把握職能定位,針對服務保障長江生態文明建設與綠色發展、“十年禁漁”工作、碳達峰碳中和、環境公益訴訟等,出臺《依法服務和保障長江經濟帶發展的實施意見》等一系列規范性文件,不斷夯實長江司法保護的制度基礎。我們狠抓環境資源審判,持續完善刑事制裁、民事賠償與生態補償有機銜接的環境修復責任制度,積極適用“補種復綠”“增殖放流”“認購碳匯”等司法措施修復受損生態,不斷筑牢長江大保護司法屏障。我們扎實推進審判專門化,構建“1+5+10+N”環境資源審判組織體系,在長江重要干支流、“南水北調”水源地設立生態法庭,與長江流域自然保護區、濕地公園共建81個司法保護基地,不斷建立健全專門化審判體制機制。我們著力構建長江大保護格局,會同江西、湖南、河南、陜西、重慶等地法院搭建跨省環境司法協作平臺,建立省內三大都市圈及漢江、清江流域法院審判協作機制,加強與公安、檢察以及行政執法機關、流域管理機構之間的協調聯動,打造長江流域協同共治“湖北樣本”。
在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進一步推動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的關鍵節點,湖北法院聯合在漢單位主辦第二屆長江大保護司法論壇,深入研究深度破解長江大保護的立法、執法與司法中的各種難題,為持續推進長江大保護走深走實提供理論與實踐依據,正是用實際行動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的生動實踐,對于在法治軌道上服務保障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有著重要意義。
把論壇辦成常態化、
國際化交流平臺
問:您能否回顧一下首屆長江大保護司法論壇的情況,并介紹本屆論壇的背景、初衷,以及下一步計劃?
隨著長江經濟帶建設從“推動”“深入推動”到“全面推動”,有許多深層次的理論和實踐問題,迫切需要各界深入開展研究,以理論之思答好長江大保護的時代之問。為此,湖北高院在依法履職的同時,致力于深入推進環境司法理論和實踐創新,積極舉辦了首屆長江大保護司法論壇,充分發揮武漢高校眾多、學者云集的優勢,廣泛邀請長江沿線公檢法、行政部門、實務部門和高校科研機構的有關領導和專家學者,圍繞長江大保護的司法體制機制、司法協作以及法律適用問題進行研討,形成一批具有較高理論水平和決策參考價值的研究成果,達成《長江司法保護武漢共識》。最高人民法院對論壇的成功舉辦給予充分肯定,明確要求湖北法院要把論壇辦成常態化、國際化交流平臺,為長江大保護持續貢獻法學智慧與理論力量。
自論壇設立以來,我們始終堅持理論聯系實際、行業協作聯動、法治共同體互動共進,推動論壇成果轉化運用。積極發揮論壇資政智庫作用,結集出版《首屆長江大保護司法論壇文集》,為提高環境資源立法、執法、司法的科學性、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建言獻策,為上層決策提供相關實證依據與有益參考。大力推動原創性成果應用于法治實踐,組織編纂《長江保護法理解與適用》,對長江保護法的全部條文逐一解讀,闡釋立法宗旨,指導司法實務。持續深入研究環境司法領域重大問題,與武漢大學共同申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課題“司法服務保障碳達峰碳中和研究”,探索開展涉碳案件集中管轄和涉碳金融審判工作,取得了一系列富有開創性和實用性的研究成果。
為鞏固深化首屆論壇的創新成果,加強長江流域治理法律保障研究,我們在今年2月份就啟動了第二屆長江大保護司法論壇籌備工作,并聯合長江海商法學會、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理論研究(武漢大學)基地等主辦單位,成立了長江大保護司法論壇組委會,制定了《長江大保護司法論壇章程》。本次論壇繼續保持學術理論和司法實踐雙重特性,聚高端智庫之力,集有識之士之智,共同為長江大保護、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