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漢江中院制發《關于嚴厲敦促被執行人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通告》,與轄區仙桃、潛江、天門法院一起在各人員密集區域進行張貼公告,嚴厲敦促所有在執案件被執行人必須在2018年2月28日前到執行法院申報財產、履行義務,引來大量群眾圍觀。
為進一步威懾和打擊“老賴”,漢江兩級法院利用歲末年初外出務工人員返鄉的有力時機,積極開展“春雷行動”,對涉民生、長期外出等特定主體被執行人采取強制措施,為轄區元旦春節期間的穩定和諧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1月2日,漢江中院制發《關于嚴厲敦促被執行人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通告》,與轄區仙桃、潛江、天門法院一起在各人員密集區域進行張貼公告,嚴厲敦促所有在執案件被執行人必須在2018年2月28日前到執行法院申報財產、履行義務,引來大量群眾圍觀。
為進一步威懾和打擊“老賴”,漢江兩級法院利用歲末年初外出務工人員返鄉的有力時機,積極開展“春雷行動”,對涉民生、長期外出等特定主體被執行人采取強制措施,為轄區元旦春節期間的穩定和諧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