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區法院調結一起租賃合同糾紛案
作者: 黃金/中國法院網 發布時間:2018-05-14 訪問次數:4034
5月8日,鄂州市花湖某公司負責人代表公司千余名群眾向鄂城區法院送來錦旗和感謝信。公司負責人邱中南他激動地說,“非常感謝你院法官在案件審判中所付出的艱辛勞動、公正的調解處理,讓我們公司的1300余名員工的權益得到保護?!?/p>
1993年,鄂州市花湖某公司與大冶某公司聯營成立某工業公司,并使用花湖某公司范圍內的40畝集體土地開展生產經營活動,每年向花湖某公司交納土地使用租金。2003年前后,該土地及某工業公司的廠房、設備由某工貿有限公司使用,并按原標準向花湖某公司交納租金。后某工貿有限公司無故拖欠花湖某公司多年租金共計134余萬元,滯納金100余萬元,拒不支付。因該土地租金是花湖某公司的重要收入來源,近10年收不到租金,公司的職工意見很大、多次向上級反映,要求依法維權。
2017年11月1日,花湖某公司訴至鄂城區法院,要求某工貿有限公司立即返還實際占用原告所有的40畝集體土地,恢復原狀,并給付欠下原告土地使用租金140余萬元,逾期付款滯納金100萬元。
鄂城區法院汀祖法庭法官李健承辦該案后,面對合同糾紛的特殊性和復雜性,不畏艱難,歷盡坎坷。通過深入了解,原來兩公司因歷史原因租金糾紛長達10余年已久。李健反復核查各種證據,并兩次開庭,多次組織調解。在尊重法律、尊重事實基礎上,提出了合情合理的處理意見,經過反復協商,促使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終于化解了十年的矛盾,維護了雙方的合法權益。
花湖某公司40畝集體土地得到恢復,每年帶給職工近40萬元的收益,群眾稱贊法官是“人民利益的守護神”。
編輯: 林靜
文章出處: 中國法院網-湖北法院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