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法律的尊嚴
蘇衛華,湖北省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她是一位普普通通的女法官,沒有豪言壯語,沒有矯揉造作,有的只是一身正氣和為民的情懷。她自參加工作以來,先后20余次被本單位和上級部門評為先進工作者、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等,2003年她又因工作突出被評為市優秀共產黨員,并榮立三等功。她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勤勤懇懇做事,踏踏實實做人,公正執法,勇于進取,無私奉獻,展現了一名當代女法官獻身審判事業的高尚情懷。
浩然正氣,秉公執法辦鐵案
蘇衛華在民事審判崗位上已經工作了整整十年,十年審判生涯讓她懂得:公正是法官的靈魂,要辦鐵案,首先要有一股正氣。正是憑著一身浩然正氣,她審結了大量疑難案件,年結案數和辦案質量在全院一直名列前茅。三年來,她承辦案件150余件,無一差錯;擔任審判長參與審理案件500余件。在平凡的審判工作中,她付出了巨大犧牲,承受了難以想象的壓力。
熟悉法院工作的人都知道,隨著社會矛盾加劇,民事審判工作難度越來越大,法官面臨著各種各樣的危險,有時甚至會獻出自己寶貴生命。蘇衛華同樣知道辦案中存在的危險,但憑著對審判事業的熱愛、對法官榮譽的珍惜,她選擇了公正執法。在主審原告宜昌某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與四被告房屋拆遷安置補償糾紛一案時,被告無視法律尊嚴,當蘇衛華和同事向被告送達法律文書時,被告不僅不聽從蘇衛華耐心細致的法律宣傳,反而咄咄逼人,口口聲聲稱若敗訴將采取極端措施進行報復。面對無理的威脅和恐嚇,蘇衛華斷然拒絕。在案件審理時,她依法辦案,認真調查核實事實和證據,注重平等保護原、被告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利,保證了案件審理的公正性,一審判決被告敗訴。宣判后,被告沒有上訴,而是打電話威脅蘇衛華及其家屬,揚言要實施報復。同時,被告就該案向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了申訴,經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訴復查,駁回申訴。像這樣的威脅,蘇衛華常常會碰到,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她選擇了守護司法公正。說實在的,蘇衛華是一個普通的女人、一位普通的母親,當遇到威脅時,她內心也有害怕,女兒尚小,丈夫也在從事政法工作,她擔心丈夫和女兒會因此受到傷害。
法官在案件審理中,有時不可避免地遇到來自方方面面的干擾。多年來,遇到此類干擾,蘇衛華總能堅持原則,案件該怎么審就怎么審,決不會因有人“招呼”而影響案件審判結果,做到無論壓力來自何方腰不彎,手中的權力不變形。2002年6月,蘇衛華承辦了上訴人王某某與被上訴人某政協委員會債務糾紛一案。上訴人王某某認為被上訴人是“四大家”,手中權力大,與法院關系密切,懷疑被上訴人利用手中權力才一審勝訴,王某某在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后,擔心二審敗訴,其找到法院某退休老干部,請他幫忙疏通關系。該退休老干部也確實盡心,多次找到蘇衛華,要求審理時予以關照,并暗示只要能把案件結果翻過來,將給予酬謝。在案件即將開庭時,該老干部再次找到蘇衛華,反復誘導蘇衛華注意掌控“審判方向”,請求其幫忙想辦法。在案件開庭審理時,蘇衛華按照審判提綱,有條不紊地審核每一份證據,引導雙方當事人圍繞訴爭當庭舉證、當庭質證、當庭認證,不放過每一個疑點,當庭把案件事實查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庭審后,很快作出了二審判決,上訴人王某某敗訴。
在常人看來,法官總是高高在上,手中擁有至高無上的審判權。蘇衛華對審判權有自己的理解,她認為法官在行使審判權時應慎待審判權、慎用審判權,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而要達到這種境界,就必須做到司法公正。為確保手中審判權的神圣,蘇衛華頂撞過上級,得罪過同事,拒絕過同學,放棄過朋友,傷害過親情。2003年6月,蘇衛華參與審理了上訴人劉某某與被上訴人某賓館租賃合同糾紛一案,她的一位老朋友給她招呼,要求維持一審判決。可蘇衛華在開庭審理案件后,發現原審認定事實錯誤,實體處理不當,明顯存在問題。案件合議時,蘇衛華堅持對一審判決予以改判。案件宣判后,老朋友認為蘇衛華完全不給朋友面子,不講朋友感情,她讓朋友產生的誤解至今也沒法消除。
心系群眾,立足崗位解紛爭
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對這三句話蘇衛華有著深刻的理解。她對人民有著深厚、質樸的情感,心中時刻裝著人民的利益,始終把對人民的愛、對社會的責任感落實在每一個案件的審理中,做踐行司法為民的忠實代表。三年來,蘇衛華為當事人排憂解難能百余件次,樹立了人民法官為人民的公正形象。
蘇衛華從事民事審判工作整整十年,十年的民事審判生涯磨練了她,讓她知道在解決民事糾紛時,經常會遇到突發事件,處理不好就會發生因民事糾紛轉化為刑事案件的重大社會問題,給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2002年12月,蘇衛華審理了上訴人宜昌市某技術研究所與被上訴人姚某某等43人環境污染損害賠償集團訴訟一案,該案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農村當事人到宜昌城區開庭十分不便,為了方便村民訴訟,蘇衛華帶領合議庭成員到宜都市松木坪鎮開庭。庭審中,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就爭議的焦點展開了激烈的爭論,雙方互不相讓,這本是庭審中的常事。但是因該案涉及到該地幾個村村民飲水問題,村民得知被上訴人與某領導有關系,擔心案件得不到公正審理。旁聽案件審理的三百余名村民對被上訴人及代理人發表的看法反映強烈,認為上訴人仗著權力,完全不顧事實、顛倒黑白,導致村民情緒激動,堅決要求扣押上訴人及其代理人。三百多村民將上訴人及其代理人團團圍住,眼看一場重大事件就要發生。這時,蘇衛華果斷的插進村民中間,快速將上訴人及其代理人帶進法院警車,以免他們受到人身傷害。但村民依然不依不饒,將警車圍住。蘇衛華站在車旁,一方面用身體護著車門,另一方面向村民耐心解釋法律規定,穩定和平息村民的情緒。與此同時,蘇衛華找到被上訴人及村委會負責人,嚴正指出:“上訴人及其代理人發表意見是法律賦予的權利,法院不會受任何外來影響,定能秉公執法,按照事實和法律作出公正判決。”她要求被上訴人及其村委會協助法院做好工作,保證案件審判的安全性。村民被蘇衛華剛直不阿的精神誠服了,他們不安的情緒逐漸平靜下來,一場迫在眉捷的危機被化解了。半個月后,法院依法判決上訴人敗訴,當被上訴人姚某某等人拿到判決書時,激動地說:“要不是蘇法官及時制止我們的魯莽行為,我們肯定會贏了官司輸了人,甚至會觸犯刑法被法律追究。”
做一名好法官,必須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蘇衛華就是這樣一名好法官,她從不用簡單的方法處理民事糾紛,而是在嚴肅執法的基礎上,充分考慮辦案的社會效果,盡量做到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政治效果的統一。她用法律之劍使一起起即將激化的矛盾瞬間消失得無影無蹤,表現出了一位優秀法官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堅實的法律功底。2004年3月,她承辦了宜昌市櫻桃園港埠有限責任公司與宜昌市住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宜昌市點軍區點軍街道辦事處卷橋河村民委員會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一案,因住友公司、點軍街道辦事處未經櫻桃園港埠公司許可,擅自拆毀櫻桃園港埠公司碼頭護欄,硬化碼頭通行道路,損害了上訴人合法權益,櫻桃園港埠公司請求其停止侵害、恢復原狀,賠償損失,雙方當事人均不服一審判決,矛盾十分尖銳。在案件開庭審理后,蘇衛華認真分析了當事人雙方提交的證據,查清了案件事實,完全可以提交合議庭合議,但蘇衛華考慮到住友公司為硬化碼頭通行道路已投資數十萬元,且修路手續正在審批之中,若判決恢復碼頭原狀,勢必造成修路資金浪費。為了讓案件審理取得雙贏的社會效果,她不怕麻煩,不怕增加工作負擔,主動帶領合議庭成員到糾紛現場,進一步核查情況,尋找切合實際的解決辦法,現場調解,消除雙方矛盾。同時與點軍區委、交通局、城建局等部門取得聯系,共商解決糾紛的辦法,最終促使雙方當事人達成了和解協議,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蘇衛華始終把消除當事人矛盾、重塑良好的人際關系為己任,為建設平安、和諧、穩定的社會貢獻自己的力量。為了實現自己心中的目標,她特別注重調解息訴工作,三年來她調解、撤訴結案60余件,在全庭名列前茅。2003年6月,蘇衛華審理了上訴人趙某某、李某某與被上訴人張某某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雙方當事人系鄰居,因傾倒垃圾發生糾紛,導致互相對罵、扭打、撕咬,造成張開會傷害。審理此案時,蘇衛華并不是一判了之,而是針對案件特點,在庭審前多次找雙方當事人做調解工作,耐心向當事人講法律、講情理,幫助當事人消除積怨,經過耐心、細致工作,她終于贏得當事人的信任。在案件開庭審理時,當事人雙方當庭達成了和解協議,一對結怨多年的鄰居變成了互相體諒的好鄰里,當昔日冤家的手握在一起時,蘇衛華疲憊的臉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愿守清貧,淡薄名利樹形象
權力容易滋生腐敗,審判權亦不例外,近年來各級法院出現的問題也表明,腐敗已成為司法為民、公正執法的最大之敵。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面對各種考驗,需要守得住清貧、經得住誘惑、頂得住壓力、耐得住寂寞,蘇衛華正因為做到了這些,才得到了人民群眾的認可。
她常說:做一名法官,首先要學做人,清正廉潔是法官之本。她這樣說,也這樣做的,從不因親情、權力、金錢左右手中的權力。2004年5月,蘇衛華父親的一位戰友找到她家里,并送來了重禮。老人的孫子因觸犯刑法一案,正在宜昌某基層人民法院審理,要求蘇衛華給基層法院打個招呼,能否給孫子判緩刑。看到老人傷心的面容,聽到老人悲哀的訴說,想到老父親與老人生死患難的友情,蘇衛華心動了,她真想拿起電話給基層法院打個招呼,請法院手下留情。但是,一想到法官的職責和法律的尊嚴,她沖動的心平靜下來了。她耐心地給老人講解法律規定,請老人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并請老人理解自己的難處。老人在離開她家時,她沒有將禮品馬上退還給老人。望著老人離開的背影,蘇衛華的心一陣陣痛疼,她不忍再傷害老人破碎的心。最終,老人的孫子被判處有期徒刑。宣判后,蘇衛華專門上門看望老人,變換方式將老人送的重禮體面地退還給老人,保全了一位飽經滄桑老人的尊嚴。
蘇衛華十年如一日,始終堅持“金錢面前不貪心、吃請面前不嘴軟、原則面前不低頭”,做到請吃不到、送禮不要,不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常有當事人對她說:“蘇庭長,不就是吃吃飯、喝喝酒,聯絡聯絡感情嗎,案件怎么辦沒關系。”她則說:“吃吃喝喝是法官最容易犯的錯誤,常言道吃了別人的嘴軟、拿了別人的手軟,吃喝是走向錯誤的開始。”2004年9月,在參與審理上訴人楊某某、方某某與被上訴人枝江市某鎮人民政府財產糾紛一案時,為了查清案件事實,蘇衛華帶領合議庭成員到糾紛地調查核實案情,那天烈日當空,天氣十分炎熱,當她們完成調查工作后,又組織雙方當事人現場調解,一直工作到下午1點多鐘,大家又熱又累,上訴人被她們的精神感動了,再三挽留她們吃中飯,被她們婉言謝絕。返程途中,她們又被某鎮政府的同志攔下車,非要留她們吃中飯。面對某鎮政府的盛情,蘇衛華再次謝絕了,她硬是帶領大家回宜昌,自己掏腰包請大家吃了一頓遲來的午飯。該案經她們耐心細致做工作,調解結案,較好的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蘇衛華廉潔是出了名的。十幾年來,她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利觀、利益觀,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嚴格遵守《法官法》規定的“十三個不得有”,不斷強化職業責任,提高職業道德水平,克己奉公,清正廉潔,擺正情與法的關系,樹立法律至上的信念。有的訴訟代理人為了與她拉關系,變著法子、換著花樣給她送禮,請她吃飯,但在清政廉潔這個原則問題上,她總是以不變應萬變,展現了一位法官高風亮節的品質。
無私奉獻,衣帶漸寬終不悔
蘇衛華是競爭上崗中脫穎而出的副庭長,她在競選演說中曾提到自己的格言是:“永不言敗。”她是這么說的,也是這么做的,在她的概念中人只能被打碎,但不能被打敗。她承辦案件也是這樣,越是難越是新越是復雜的案件對她吸引力越大。2001年,宜昌中院受理了原告趙某某等與被告湖北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虛假廣告糾紛一案,該案是宜昌中院首次受理的新類型民事案件,蘇衛華主動請戰要求承辦該案。為了審好該案,白天她反復查閱卷宗材料、分析案情,晚上她查閱了大量的法律文件和司法案例,專門收集制作專業卡片,整理了大量關于審理此類案件的法律規定,理清了案件法律關系。案件開庭審理后,她深入淺出剖析案情,引用法律規定,分析類似案例,提出了具體處理辦法,在提請合議庭合和審判委員會討論時,她的觀點和處理意見得到了審判委員會多數委員的贊成。該案判決后成為中央電視臺《今日說法》欄目播出的典型案例,表現出了過硬的業務素質。
蘇衛華有一種強烈的犧牲精神,無論何時何地,她都能犧牲自己,維護大局,默默無聞地工作。她擔任副庭長后,更是主動配合庭長和其他同志搞好工作。2004年上半年,因庭長廖朝平參加市委黨校學習,她臨時牽頭負責全庭工作,身上的擔子更重了,但她從不叫苦。她經常加班加點工作。一方面組織全庭干警審理、合議案件,改進審判方式,研究民事案件審理中的難點問題,指導基層法院工作;另一方面主動承擔了大量案件的審理工作,自己當年承辦案件55件,結案數名列前茅,她負責的合議庭人均結案數全庭名列第一。但是,有誰知道在優異成績后面,她付出了多少艱辛和汗水,承受了多大的壓力。2004年11月,蘇衛華承辦了上訴人付某與被上訴人向某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該案審理時,盡管蘇衛華做了深入細致的調解工作,但當事人雙方因分歧太大沒有達成調解協議,法院只有依法對案件進行判決,被上訴人向某敗訴。向某敗訴后,為了發泄對敗訴的不滿,對蘇某進行了報復,他在楚天維權網等多個網站上發表文章,歪曲事實,惡意對蘇衛華及所在合議庭進行毀謗。面對毀謗,蘇衛華受到了極大的傷害,但她忍受著常人不能忍受的壓力,繼續堅持辦案。后經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組織調查,證實向某純屬捏造事實,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相關網站上為她澄清了問題,還了她清白。
蘇衛華深深體會到,要成為一個稱職的人民法官,就必須不斷鉆研法律業務,掌握大量的法律知識和國家的政策法令,有堅實的法律基礎,提高法律適用水平。因此,她持之以恒地研讀法律專業書籍,通過多種渠道的深鉆細研,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在她即將滿40歲時,經過努力,她完成了法學研究生課程班學習,各科成績優秀。經長期的積累,她的法學基礎不斷加固加牢,她已成為全院的業務骨干。她在審判實踐中尤其注重法律文書的書寫,她制作的判決書曾被評為全院十佳文書。
每每談及自己的家庭,蘇衛華總是一臉的愧疚。用她的話說就是上愧對老母,下愧對孩子,最愧對丈夫。2003年底,她年過八旬的母親生病,需要人照顧,她自己和丈夫工作忙,無暇照顧年邁的老母親,無奈之下,她只好把母親送到沙市的哥哥家,每每想起為人之女,不能對老人盡一點孝,她的心就會隱隱作痛。2004年,一當事人威脅要對她的家人進行報復。說實在的,她擔心極了,生怕因自己的工作對親人造成傷害,尤其是年幼的女兒。從此以后,她養成了下班就去學校去接女兒的習慣。女兒有時對她說:“媽媽,你就不能換個工作嗎?”她笑笑說:“你有自己喜歡干的事情,媽媽也有自己喜歡干的事情。”
蘇衛華就是這樣一名法官,面對榮譽她總是主動退讓,面對困難她總是迎難而上,時時刻刻銘記著法律尊嚴,時時刻刻銘記著人民利益,自覺做司法為民的實踐者,展示了當代女法官廉潔執法、心系群眾的高大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