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灣法院四千里執結車輛19臺
近日,張灣法院執行局執行干警,往返四千余里,經過三天兩夜的辛勤工作,成功在天津市薊縣扣押19臺商用車并交付申請執行人湖北三環公司,為其追回經濟損失350余萬元。
據悉,在2015年期間,湖北楚圭公司和天津嵩山公司分別系湖北三環公司在河北省、天津市的汽車區域銷售代理商。雙方合作期間,因上述兩公司拖欠汽車銷售貨款,經多次催要未果,被湖北三環公司訴至張灣法院。經法院判決:湖北楚圭公司和天津嵩山公司分別應支付湖北三環公司汽車銷售款3414729.7元、1583100元。
上述判決生效后,湖北楚圭公司和天津嵩山公司均未主動履行生效判決,湖北三環公司依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張灣法院受理后,立即移轉執行局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出現了湖北楚圭公司經營不善,企業歇業,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其被張灣法院查封的6臺車輛(存放于天津嵩山公司處)因尚欠天津嵩山公司40萬元保證金未結清而被該公司聚眾阻撓強制執行等一系列難題。張灣法院黨組獲悉后高度重視,立即進行了專題研究部署:一是組建工作專班,對湖北三環公司申請執行湖北楚圭公司和天津嵩山公司這兩起案件合并執行;二是依法對天津嵩山公司妨礙執行的行為予以制裁;三是立即啟動對天津嵩山公司的信用懲戒程序;四是窮盡調查手段對上述離岸公司的財產予以查封、扣押;五是請求當地法院和公安機關予以協助。
2019年3月5日,張灣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長李軍親自帶隊,率領3名干警再次來到天津嵩山公司,在薊州區人民法院及公安機關的大力協助下開展強制執行工作。經對其耐心釋法說理并告知拒不執行以及阻撓法院強制執行的法律后果,最終促使天津嵩山公司主動將湖北楚圭公司存放在該公司的6臺車輛交付給湖北三環公司,并將自身所有的13臺商品車按評估價抵償給湖北三環公司。
為保證車輛轉運不出事故,執行局干警全天候在現場參與轉運監管。經過三天兩夜的辛勤工作,成功將停放在不同地點六個停車場的19臺車全部交付轉運至湖北三環公司指定的停車地點,為湖北三環公司追回了經濟損失350余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