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取消25項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
作者: 湖北日報 發布時間:2016-08-09 訪問次數:4919
昨悉,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斬斷利益鏈,增強企業和老百姓對簡政放權、優化審批服務的獲得感,湖北省編辦對省直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進行全面清理,取消25項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
此次取消的中介服務事項中,不再作為行政審批申請條件,不再要求行政相對人提交有關材料的10項;不再要求行政相對人委托有關機構提供服務,改由審批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組織開展的15項。如省教育廳的高等職業學校審批事項,需要“資產評估報告編制”,該事項實施服務主體單位為資產評估公司或會計事務所,根據《省政府關于取消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決定》,該事項就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交了。
省編辦還會同省紀委、省監察廳暢通投訴舉報渠道,承接027-87135151中介服務投訴舉報電話。歡迎社會各界繼續監督。
編輯: 張超媖 林靜
文章出處: 動向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