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審判”刷新“荊江之美”
魚躍江面、沙鳥翱翔、風光旖旎,盡顯荊江之美。
浩浩長江,橫貫荊州483公里,徑流里程為長江中下游地區最長。
抓好長江大保護、推動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荊州責重如山。守住生態容量紅線,堅持綠色發展底線,荊州法院使命必達。
讓“綠色理念”貫穿
審判執行全過程
“看!江豚!”
今年3月,長江松滋涴市段岸邊,傳來聲聲驚呼:江豚逐浪的美景“回來了”。
六年前,這里非法采砂十分猖獗。鄭某平、賀某坤等人成立“聯營船隊”,在長江松滋涴市段水域瘋狂非法采挖砂石,僅2014年至2017年間,非法盜采卵石和金砂417萬余噸,嚴重破壞了長江生態環境。
▲2019年11月27日、28日,長江流域特大非法采砂涉黑案公開開庭審理。
經審判,這起長江流域特大非法采砂涉黑案的主犯鄭某平、賀某坤,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和15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這是荊州法院嚴厲打擊破壞長江生態環境犯罪的一個縮影。2018年以來,荊州法院以雷霆之力,全面打響“長江生態保衛戰”。
五年來,全市兩級法院依法嚴懲長江流域非法碼頭、非法采砂、非法排污、非法捕撈等犯罪行為,讓不法分子付出高昂代價,形成強力震懾。全省首起長江非法采砂涉黑命案、長江流域特大非法采砂涉黑案等一批重大案件的辦理,為治理長江流域非法碼頭、非法采砂提供了荊州經驗。
守護“美在荊江”,荊州法院還注重讓受損生態環境得到及時、有效的修復。
2020年11月10日,沙市區人民法院下達司法確認書,對市生態環境局與江陵縣一涉案排污企業和個人簽訂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予以確認賠付72萬余元。這是全省首例經司法確認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賠償額創歷史新高。
“一旦經過司法確認,協議就具有法律效力,如賠付不到位,即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省生態環境廳法規處相關負責人表示,該案對湖北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起到了示范作用。
以經濟手段遏制污染環境破壞生態資源犯罪行為已成常態。五年來,荊州法院已審結的涉長江流域環境資源案件中,判賠數萬元甚至數十萬元的案件不在少數,為修復一江兩岸生態環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2022年6月7日,全市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案增殖放流生態修復現場。
“誰破壞、誰修復。”
五年來,判處生態補償金1139萬元,實現補植復綠207畝,增殖放流1367萬尾。
綠色審判,讓毀壞的“容顏”容光煥發,也能讓“山窮水盡”的項目柳暗花明。
今年2月,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一起有色金屬生產企業破產案,在破產財產變價程序中指導管理人避免招入排污重的企業或項目,并依托府院聯動,在破產清算中重新配置具有較高經濟價值的土地等生產要素,盤活資產2.03億元。
綠色為本,在高水平生態環境保護中實現高質量發展,荊州法院提供的司法服務保障強勁有力。
用“系統思維”推進
全流域綜合治理
守護“美在荊江”,司法智慧的強效注入不可或缺。
2018 年,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出臺《關于為保護長江生態環境提供司法保障與服務的意見》,第一次明確提出優化環境資源審判資源、完善審判機制,構建專業化審判體系,推進系統化生態保護。
洪湖市人民法院、石首市人民法院在全省首批成立環境資源審判庭,集中管轄轄區內環境資源案件,實現刑事、民事、行政“三審合一”。
如今,荊州法院設有環境資源專門審判機構13個,包括9個環境資源審判團隊、4個生態巡回法庭,全面實行環境資源案件“三合一”審判模式,建立環境資源案件法官聯席會議制度,為司法保護生態環境提供支持與保障。
“專業化審判體系有效解決了司法保護碎片化問題,大力提升系統性司法保護水平。”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說。
堅持系統思維,荊州法院注重山水林田湖草一體保護,依法嚴懲污染環境、非法捕撈水產品、濫伐林木、非法狩獵等犯罪行為,重點查明對生態環境所造成的復合危害;注重依法支持各級政府及其環保、國土等行政部門合法的行政行為,為其加強環境資源監管、加大執法力度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長江流域生態環境是一個完整的生態系統,如何做好“流域”文章,荊州法院探索前行的腳步從未停止。
▲2022年5月30日、31日,來自岳陽、華容、九江、武漢、黃石、荊州等湘鄂贛三省六地的法院、檢察院環境資源審判專家和相關學者齊聚荊州,開展“長江濕地司法保護”聯合調研。
早在2019年,荊州法院就主動融入環洞庭湖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持續推進跨部門、跨區域建立生態環境治理協作體系,推進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與司法銜接,進一步提升荊江流域生態環境系統性保護水平。
去年6月1日,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松滋市人民法院與武漢海事法院簽署框架協議,在洈水國家濕地公園共建濕地及湖泊司法保護修復基地。三家法院在環境司法修復信息共享、生物多樣性司法保護綜合協同、環境污染案件區域修復等多個方面開展共建,探索建立濕地及湖泊司法保護修復的聯動格局。
這一天,公安縣人民法院與湖南澧縣人民法院、安鄉縣人民法院簽署《環洞庭湖流域(西北片)環境資源審判協作辦法》,三地法院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行政執法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的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統一對生態環境損害證據事實認定、鑒定評估、案件定性標準。
一江兩岸,上游下游,荊江流域生態環境司法保護正從單一分散、地緣聯系、臨時隨機的合作,向系統整體、制度協作、常態規范的合作轉變。
同題共答,合力下好一盤棋。荊州法院內外聯動、系統性保護,荊江流域生態環境“司法防護網”愈織愈密。
以“保護基地”凝聚
全社會共治合力
陽春三月,草長鶯飛,石首麋鹿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麋鹿在草地上悠閑漫步,幼鹿不時穿梭其中,麋鹿大家庭又迎來新成員。
“鹿丁”興旺的背后,是“人退鹿進”的堅定守護。
隨著麋鹿種群不斷擴大、活動空間受阻,2017年,石首啟動保護區土地征收劃撥協調工作,騰地 8000 余畝,給麋鹿家園擴容。
推進騰地工作,有支持也有“不舍”。有農戶承包了村集體土地發展種養,收獲在即卻面臨土地征收,“情緒很大”。
為支持保護區擴大麋鹿種群生棲范圍,避免矛盾激化,石首市人民法院生態環境保護法庭法官主動上門傾力調解,向農戶詳細解釋征地補償的相關政策規定、法律條款,耐心釋法說理,又勸說村委會考慮土地征收對農戶收益的影響。
去年9月,農戶終于同意騰地,與村委會就賠償數額和交付時間達成一致意見,并約定在土地交付前,村委會給農戶充足時間處置農作物和水產。
這是荊州法院依托石首麋鹿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基地,探索麋鹿生態家園“法院+”保護模式的有力舉措之一。
荊江兩岸,像這樣的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基地,荊州法院設立了 10 個,以及 2 個長江保護增殖放流基地,涵蓋長江、洪湖、長湖等重點水域和江豚、麋鹿等重點保護對象。
一個個集生態司法保護、生態環境修復、生態法治教育、生態理念宣傳、生態文化推廣多功能于一體的司法保護基地,成為荊州法院積極探索集“案件審理、生態修復、多元共治”為一體的生態環境司法保護的前沿陣地。
▲2022年6月15日,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武德路社區開展濕地保護法治宣傳活動。
單絲不成線,獨木不成林。守護綠水青山不僅要依靠司法手段,還需社會各界共建共治,凝聚形成生態環境保護的強大合力。
“法院+法院”,爭取省高級人民法院支持,整合三級法院力量,搭建條線對接平臺,協調化解重大生態環境問題;
“法院+行政機關”,推進環境司法和行政執法協作聯動,共筑保護屏障;
“法院+村(社區)”,構建“村居-人民法庭-環境資源審判庭”司法便民網絡,源頭化解環境資源矛盾糾紛,常態化開展巡回審判,以案釋法“,審理一案,教育一片”;
“法院+高校”,邀請高校專家學者開展專題調研、普法宣講,提升群眾生態環境保護法治意識;
春風化雨,潤物無聲。一次次生態環境修復行動,一個個生態司法保護典型案例,一場場深入人心的法治宣傳,讓保護“美在荊江”,維護生物多樣性、愛護共同家園的理念,潛移默化地根植于群眾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