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陽法院多方聯動執行“骨頭案”
作者: 梁軍 王丹丹 發布時間:2018-08-13 訪問次數:3535
8月9日上午,棗陽市人民法院聯合公安、城管等部門,組織30余名執行人員對申請執行人許昌縣育才造紙機械廠與被執行人劉某艷排除妨害一案中的房屋實施強制拆除,啃下長達九年多的執行“骨頭案”,保障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2002年,棗陽原明月酒樓被法院依法拍賣,河南省許昌縣育才造紙機械廠(以下簡稱育才造紙機械廠)通過競買取得該酒樓部分房地產產權。后棗陽居民劉某艷未經許可擅自在育才造紙機械廠土地上搭建房屋,為此,引發糾紛。2009年6月,該案經棗陽、襄陽兩級法院審理后,判決劉某艷在判決書生效后之日起十五日內將建在育才造紙機械廠土地使用權范圍內的房屋予以拆除。但劉某艷未按判決履行義務。
育才造紙機械廠向棗陽法院申請執行后,執行法官依法向劉某艷發出執行通知書,并限期履行義務。劉某艷以各種理由回避執行。執行法官多次上門釋法明理,要求劉某艷自動搬出房屋,劉某艷均拒絕履行。棗陽法院在今年開展的“夏季風暴”專項執行活動中,將此案列為重點。
上午9時,經過周密部署和制定詳細執行預案后,棗陽法院30余名執行人員、司法警察,出動5輛警車,在公安交警大隊、城管部門的大力配合下,趕赴執行地點開展強制執行行動。
由于執行地點位于市區繁華地段,交警大隊對該地點附近交通進行了臨時管制,7名交警現場維持交通秩序,司法警察拉起警戒線,禁止無關人員入內。被執行人劉某艷情緒激動,以自己有心臟病相威脅,被現場法警迅速控制帶離現場。
執行過程中,公證人員協助執行法官對房屋內物品一一清點、登記、錄音錄像,20余名城管隊員積極配合將劉某艷違建房屋予以拆除,棗陽電視臺工作人員全程跟蹤拍攝,10余名搬運工人按方案要求緊張有序的進行搬遷,整個執行現場井然有序……直到上午11時40分,強制搬遷拆除工作終于圓滿完成。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