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制定并出臺《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重要環節 重要崗位廉政風險防控制度(試行)》
作者: 陳曉露 發布時間:2020-07-14 訪問次數:7407
為加強機關干部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增強紀律觀念和風險意識,近日,省法院制定并出臺《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重要環節廉政風險防控制度(試行)》、《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重要崗位廉政風險防控制度(試行)》,實現崗位廉政風險管理的規范化,將審判權關進制度的籠子。
該制度以制約和監督司法權運行為核心,以崗位風險防控為基礎,全面構建權責清晰、流程規范、風險明確、監控有力、制度管用、預警及時、處置得當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將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與法院的執法辦案工作緊密結合,融入到省法院各內設機構的業務工作和管理流程之中,實現廉政風險防控與法院審判業務、隊伍建設和行政管理相互促進、協調發展。按照職權法定、權責一致的要求,對法院各項工作進行分項梳理,針對每一項職權,繪制權力運行流程圖,列出風險表現形式和預防清單,深入排查崗位廉政風險點,明確防控措施以及風險防控責任人,建立覆蓋審判、執行、司法行政工作全程內控監督機制。
該制度以院領導班子成員、廳級干部、中層干部、審判執行人員和司法輔助人員為重點人員,根據權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權的大小、腐敗現象發生的概率及其危害程度等因素,按照“一級”、“二級”兩個等級評定風險等級,并對不同等級的廉政風險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針對權力運行的“關節點”、內部管理的“薄弱點”、問題易發的“風險點”,全面建立事前預防、事中監控、事后懲治的風險防控制度體系,切實做到用制度管權、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建立健全職責明晰、相互監督、密切配合的內部管理制度,做到不漏一人、不漏一崗,使紀檢監察能更加有效進行監督,將黨風廉政建設各項要求融入到日常業務工作中。
編輯: 程勇 陸明
文章出處: 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