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昌市夷陵區人民法院黃花旅游巡回法庭公開審理游客王某與某旅游景區身體權糾紛一案,此案是該旅游巡回法庭成立后的首例旅游糾紛案件。
2016年6月19日,原告王某持旅游年卡來到某景區游玩。王某隨景區安排的導游走到洞內的九天瀑布附近時,因路面濕滑摔倒在地,景區立即將王某送往醫院住院治療。后王某經司法鑒定為九級傷殘。
在庭審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就景區工作人員是否換班臨時關閉洞內所有照明設施,造成原告因視線不清摔倒受傷產生了爭議。承辦法官當即決定休庭,并與雙方當事人進入景區內進行實地察看。承辦法官在工作人員的帶領下重走游覽線路,仔細詢問原告及景區工作人員事件詳情,察看景區指定游玩路線的燈光、路面等情況,并根據庭審調查的事實推測出事發地點。
承辦法官認為,王某來到景區內游玩而摔倒受傷,景區對王某的人身安全未盡到保障義務,理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但由于王某未在導游的帶領下按照指定路線游玩,且未對自身人身安全應當盡到充分注意義務。故判決原告王某的各項經濟損失由其自身承擔20%、景區承擔80%。
近年來,隨著旅游業的蓬勃發展,涉旅游矛盾糾紛案件也日趨增多,旅游巡回法庭應運而生。夷陵區法院旅游巡回法庭將對旅游糾紛案件依法快立、快審、快結,就地及時化解旅游糾紛,為宜昌創建“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優質的法律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