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陂法院拘留一名辦喜宴被執行人
作者: 何祎 白思聰 發布時間:2018-08-23 訪問次數:4355
8月20日,武漢市黃陂區法院4名執行干警在漢口某高檔酒店外蹲守1個多小時,等待正在辦喜宴的被執行人張某,執行人員采取人性化處理,待宴席結束賓客陸續散去后,將被執行人予以控制。
2006年,被告張某因經營資金周轉困難,先后向原告借款共計人民幣15萬元,之后僅還了5萬元。原告起訴后,審理過程中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但調解書生效后張某仍未主動履行義務。于是原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然而,進入執行階段后,張某對法院發出的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等置之不理,經多次傳喚也從未到場。經查,張某名下無登記房產、車輛,銀行賬戶存款也遠遠不足以抵償債務。后執行人員又到其戶籍地向村委會了解,得知張某已離開該村多年,原來的住房也早已拆除。找不到人又查不到財產,一時,該案執行陷入困境。
但執行人員并未放棄希望,不斷多方查詢被執行人情況。8月20日,終于有了新線索,據悉被執行人張某的兒子今年剛考上大學,當晚張某將在漢口某高檔酒店為其子舉辦升學宴。于是,當天傍晚執行人員一行4人驅車從黃陂趕往漢口,約7點左右到達該酒店附近。確認了被執行人張某在酒店內,然而,考慮為兒子辦喜宴的特殊情況,顧及被執行人張某家屬情緒以及前來賀喜的賓客的感受,執行人員并沒有馬上沖進去找張某,而是決定在門外等候宴席結束。于是便有了前述酒店門外等待1個多小時的情形。
眼見張某走出酒店,執行人員快步迎上將其攔住,并向其出示證件說明來意,張某一愣但又很快反應過來。執行人員告知張某,由于其拒不主動報告財產情況、隱瞞財產規避執行,并且在法院已對其發出“限高令”后還進行涉嫌高消費的行為,將依法對其予以司法拘留,并向其出示拘留手續。張某自知理虧,跟著執行人員走向警車。從漢口返回到達黃陂區看守所,辦理了收拘手續。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