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一眼科主任受賄80余萬元獲刑三年
作者: 梁軍 王丹丹 發布時間:2018-12-11 訪問次數:4904
襄陽市第一人民醫院原眼科主任高豐在醫療耗材采購環節收受賄賂,經棗陽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并移送起訴,12月7日,棗陽市人民法院審理這起案件,被告人高豐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20萬元;在案扣押的80余萬元,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經查明,2011年至2016年期間,被告人高豐利用擔任襄陽市一醫院眼科主任的職務便利,在申報、評審采購眼科醫療設備和醫療耗材的過程中,為武漢某宏公司、湖北某捷公司、湖北某普公司等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武漢某宏公司總經理蔡某和業務經理王某、湖北某捷公司監事謝某某及湖北某普公司總經理段某某賄款人民幣62萬元、澳元4萬(折合人民幣18.98422萬元),折計人民幣80.98422萬元。
另查明,被告人高豐于2018年3月29日被棗陽市監察委員會留置后,主動交代了其犯罪事實;案發后,被告人高豐的親屬退繳全部涉案贓款。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高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公訴機關指控其犯受賄罪罪名成立。被告人高豐歸案后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系坦白,依法可從輕處罰。被告人高豐的親屬代其退還全部贓款,酌情可從輕處罰。綜上,根據被告人高豐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