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法院審判 維護法治權威
行政機關應樹立法治思維,遵從法律,敬畏法制,發揮模范帶頭作用,主動尊重司法審判,從而引領社會公眾共同維護司法權威,共同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今年兩會期間,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孫潮做客兩會“大法官訪談”節目,與網友在線交流時表示,“行政機關尊重法院審判,整個社會才會真正尊重法院的判決。”
行政首長出庭應訴,是現代司法文明的標志。通過行政訴訟庭審平臺,能夠充分體現原、被告雙方平等的訴訟地位,向公眾展示公權力由人民賦予、受人民監督和為人民負責的本質屬性。但是,從我國25年來行政訴訟制度的實踐來看,行政首長不出庭應訴比較常見,有的敗訴了也拒不履行法院裁判,甚至抗拒執行,嚴重影響了人們對法制的信心。
人民群眾對“告官不見官”問題反響強烈。2014年11月1日,修改后的行政訴訟法明確規定“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這是全國人大常委會認真總結我國行政訴訟司法實踐后做出的立法選擇。去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關于加強和改進行政應訴工作的意見》,最高人民法院也下發了《關于行政訴訟應訴若干問題的通知》。至此,我國最高立法機關、最高行政機關和最高司法機關先后就行政機關出庭應訴的相關問題和法律程序予以規范和明確。
行政機關尊重法院審判,最直接的表征就是行政首長出庭應訴。而行政首長出庭應訴,貫徹的是“憲法法律至上”的法治原則,表達了對司法審判的尊重!2016年,貴州省副省長陳鳴明出庭應訴受到媒體廣泛關注。輿論認為副省長出庭應訴是對法院審判的尊重,也是對其他當事人的尊重,陳鳴明出庭應訴帶動更多的貴州國家機關負責人愿意出庭應訴,所以去年貴州法院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比例達到33%。
行政機關尊重法院司法審判具有積極作用。一則,行政首長對行政行為各方面更加熟悉,便于對被訴行政行為作出具體合理的解釋說明,便于舉證、質證,能提高應訴針對性和行政訴訟質量。二則,行政首長出庭應訴便于行政機關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行政首長通過當庭傾聽原告一方的訴請,檢視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和正當性,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第三,對提高全民法治素養來說,行政首長出庭應訴是最生動的法治教育。在一些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會高度關注或者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案件中,行政首長還可以通過法庭這個莊嚴場所,闡釋和說明重大公共決策的法律依據和科學根據,便于行政相對人和社會公眾理解政府決策,更加自覺地支持和擁護政府依法行政。
隨著我國法治建設的推進與公眾司法意識的進一步加強,維護好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需要黨委依法執政,政府依法行政,民眾依法維權,司法主持正義。行政機關理應樹立法治思維,遵從法律,敬畏法制,發揮模范帶頭作用,主動尊重司法審判,從而引領社會公眾共同維護司法權威,共同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