鄖西法院家事法官赴襄北監獄調解離婚案
作者: 趙鵬/中國法院網 發布時間:2017-11-13 訪問次數:2145
近日,鄖西縣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審判庭審理了原告盧某訴被告戴某離婚糾紛一案。該案審理過程中,得知被告戴某在襄北監獄服刑,鄖西法院家事法官遂先后兩次趕赴襄北監獄,并最終成功調解了原告盧某與被告戴某離婚糾紛一案。
原告盧某與被告戴某2001年9月登記結婚,婚后生育一子。2012年,因被告戴某涉嫌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戴某服刑期間,原告盧某與被告戴某的父母關系也逐步惡化,盧某遂向法院起訴離婚。經與襄北監獄方面協調,鄖西法院家事法官在襄北監獄開庭審理了此案。案件審理過程中,被告戴某提出因自己尚在服刑,離婚需要征求父母的意見,鄖西法院家事法官回法院后又組織原告盧某與被告戴某的父母進行調解,經調解,原告盧某與被告戴某的父母就離婚中涉及到的小孩撫養問題及其他相關問題達成了一致調解意見。
隨后,鄖西法院家事法官第二次趕赴襄北監獄組織雙方調解,經與襄北監獄方面溝通,被告戴某在庭審前與其父母通話,戴某與其父母通話后同意了原告盧某的離婚請求,并就小孩撫養等相關問題達成一致意見,最終雙方調解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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