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法院強制騰退一惡勢力經營場所
作者: 黃璐 發布時間:2019-07-09 訪問次數:8317
近日,宜昌市夷陵區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強制執行措施,組織25名執行干警,對次承租人逾期所占房屋進行強制騰退遷出,將標的物交還8名申請人。被騰退房屋曾為一惡勢力犯罪團伙組織賣淫的經營場所。
2012年10月30日,原告蔣某等8名房屋出租人作為出租方與被告張某、代某簽訂《商業用房租賃合同》,雙方約定出租方將總建筑面積為6240.38㎡的商業用房整體出租給張某、代某使用,租賃期限為10年。2013年1月31日,被告張某注冊成立了被告城市凱景酒店公司,城市凱景酒店公司在使用租賃房屋期間將部分一樓門面進行轉租用以收取租金。2016年5月起,張某、代某及城市凱景酒店公司未依約按時交納租金,原告蔣某等8名房屋出租人遂訴至法院。2018年10月,夷陵法院判決張某、代某及城市凱景酒店公司騰退房屋并支付拖欠的租金、違約金及房屋占用費。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經過前期張貼公告及現場排摸,城市凱景酒店公司及8戶次承租人已主動搬離,僅剩一足浴城已停業但尚未騰空。經查,該足浴城老板王某因犯組織賣淫罪,且被認定為惡勢力犯罪,被夷陵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故足浴城未能主動搬離。
為穩妥執行該案,夷陵法院根據騰退房屋現場情況,提前召開強制執行協調會議,制定了周密的執行預案和搬運方案,做好人員配備及分工,并邀請公證處人員全程監督,以公證、全程錄像等形式,確保執行公開、公正、公平。
早晨9點,全體人員到達現場,在執行局局長顧紅的指揮下迅速開展工作,法警在現場拉上警戒帶維持秩序,執行干警清點物品并組織實施騰退,搬運人員將屋內的物品搬到指定地點由公證人員進行登記造冊。經過八個多小時的清點搬運,房屋被騰空交付申請人。
編輯: 張心怡 核稿: 陳群安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