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法院公開審理李某等15人涉黑案
作者: 臺換藍 發布時間:2019-03-07 訪問次數:6331
3月6日,宜城市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李某等15名被告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2003年被告人李某因非法買賣槍支、非法持有槍支被襄陽市襄州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年,2009年刑滿釋放后,在襄陽市魚梁洲開辦“泰斗拓展基地”,以此為據點,糾集被告人馬某、高某、潘某、張某等為骨干成員,李某某、陳某某、趙某等為參與者,實施開設賭場、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等違法犯罪活動獲取經濟利益,形成以被告人李某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內部分工明確,層次分明,為非作惡,稱霸一方,嚴重破壞了襄陽地區正常的社會生活和經濟秩序,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聚眾斗毆罪、故意傷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搶劫罪。
根據法律規定,宜城法院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被告人指定辯護人,并組成“3名法官+4名人民陪審員”的7人制合議庭審理該案。宜城檢察院指派4名檢察員出庭支持公訴,15名律師出庭辯護。庭審從上午9時到下午7時,歷時11個小時。
該案經合議庭評議后,將擇期宣判。
編輯: 張心怡 核稿: 陳群安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