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修復,農民工解“薪”愁!
作者: 汪烊 發布時間:2023-08-08 訪問次數:9235
近日,收到A公司支付的8萬余元工資后,周先生專程從外地趕到京山法院,將一面錦旗送到雁門口人民法庭庭長汪烊手中,并表示感謝。
戴某等四人采用掛靠A公司的方式承包工程,后因發包方資金鏈斷裂,拖欠周先生及其他工人的工資久未支付,周先生催討未果,于2022年底將戴某等四人及A公司訴至京山法院雁門口法庭。
法庭審理后,判決戴某等四人支付周先生工資8萬余元,A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得知周先生勝訴,其他29名工友也紛紛向法庭提起了訴訟。
汪烊立即聯系戴某等四人及A公司,告知相關案件的涉訴風險,釋明他們在本案中的法律責任和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為激勵其主動履行,做好執源治理,汪烊向A公司負責人介紹了京山法院的涉企案件自動履行后信用修復激勵機制,并講明了操作流程及具體要求。經多次溝通,企業負責人表示愿意立即支付工人工資。
汪烊指導A公司填寫了《文書不上網申請審批表》,并引導其進行申請操作,公司隨即將周先生的工資及應繳納的訴訟費用足額支付。隨后,雁門口法庭將剩余工人的工資欠款情況表發送給A公司進行財務對賬,兩天后,所有工人工資全部支付到位。通過“主動履行后文書不上網”信用修復制度,30名工人成功“討薪”28萬余元。
A公司負責人王先生感慨道:“通過主動履行后文書不上網機制,公司不會背負失信判決,在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不僅不會受到信用懲戒和限制,還會得到相應的政策扶持。企無信不立,我們將以此案為誡,為公司職工提供良好的用工環境,互相扶持、實現共贏!”
守信獲益,失信受懲。信用修復激勵機制鼓勵市場主體轉變心態、認清責任,從“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正向督促其誠信經營,從而在源頭上打造公正守信的用工環境,切實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編輯: 柯學文 曹波
文章出處: 京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