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法院審理首例網絡購物合同糾紛案
作者: 汪青青 黃璐/中國法院網 發布時間:2017-12-14 訪問次數:2512
近日,宜昌市夷陵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買家陳某與賣家某家具公司的合同糾紛案,此案是夷陵法院審理的首例網絡購物合同糾紛案件。
2016年12月9日,原告陳某使用淘寶賬戶在被告某家具公司開設在淘寶天貓網絡購物平臺的“某家居旗艦店”購買2張雙人床、1組真皮沙發,原告共支付貨款近11500元。原、被告同時約定,前述家具均由該公司在陳某付款20日內發貨并送貨上門安裝,雙方約定的收貨地址為陳某住所地。訂單成立后,因陳某未能實際收到購買的家具,雙方為此產生糾紛,陳某多次催要未果,遂訴至夷陵法院要求解除合同。
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陳某提交的交易訂單記錄、支付寶付款記錄、信用卡對賬單、網上聊天記錄,可以認定原告陳某在被告注冊經營的淘寶店內購買家具并支付了相應的貨款,雙方之間的買賣合同成立,且內容不違反法律、法規禁止性規定,應當認定為有效合同,雙方均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依約全面履行自己的權利義務。本案中,原告當庭提交的證據顯示,原告付款后未實際收到家具。
被告家具公司未按約定交付貨物的行為已經構成根本性違約,原告陳某要求解除合同的訴訟請求理由成立,承辦法官遂判決解除雙方訂立的家具買賣合同,由被告家具公司返還原告陳某全部貨款并支付利息。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等信息技術的廣泛應用,網絡購物發展迅猛。然而,由于相關法律法規尚待完善,消費者合法權益受侵犯現象也屢見不鮮。法官提醒消費者,在網購時要注意留存銷售頁面、交談記錄、付款憑證等信息,以便維護好自身合法權益。一旦權益受損,消費者可向工商管理部門、價格監管部門投訴,也可向法院起訴主張相應民事權益。
編輯: 林靜
文章出處: 中國法院網-湖北法院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