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召開互聯網保險糾紛若干法律問題專題研討會
12月2日上午,省法院聯合中國法學會案例法學研究會武漢基地,召開互聯網保險糾紛若干法律問題專題研討會。省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李群星出席會議并講話。
研討會上,省法院民二庭庭長張競介紹了湖北法院互聯網保險糾紛基本情況。與會代表就電子保險合同生效的認定標準,特別事項和免責條款說明告知義務的履行標準,以及法律禁止性行為免賠的舉證標準等互聯網保險糾紛熱點難點問題展開研討。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信息技術總監王新文,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副總經理李鋒,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溫世揚,中國法學會案例法學研究會武漢基地秘書長、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羅昆分別從保險公司電子投保業務、保險法法理、司法解釋以及類案裁判的角度發表意見。
李群星副院長充分肯定本次研討會的學術和交流價值,感謝保險公司代表從保險業務角度對法院審判熱點問題提出看法,感謝專家學者對法院審判疑難問題提供智力支持,并對下一步工作提出三點要求:一要做實常態化的交流研討機制。游勸榮院長今年6月份走訪金融機構時,提出要建立法院與金融機構之間的協作交流機制。召開研討會即為落實游院長指示的舉措。通過交流研討,努力解決審判實務中的疑難問題。今后要進一步落實與金融機構、專家學者之間的常態化交流研討機制,集思廣益,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二要梳理形成同類型案件的裁判規則。保險審判實務著重解決保險法律關系主體之間“賠不賠、賠給誰、賠多少”的問題。“賠不賠”要求法官準確理解意思自治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對價平衡原則、消費者利益保護原則的意蘊;“賠給誰”要求法官精準適用保險利益的構成要件;“賠多少”要求法官合理把握損失補償的尺度。審判部門要將實務中的爭議焦點及不同觀點匯總、梳理、分析、研判,形成統一的裁判規則,指導類案裁判,引導社會價值。三要通過司法引導社會行為規范。法官既要精通金融法律法規,也要熟悉保險金融業務常識,通過司法審判引導社會行為規范化,真正達成司法裁判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省法院民一庭、民二庭、民四庭、審監三庭,武漢中院,漢江中院法官代表參加本次研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