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縣法院集中宣判兩起涉黑涉惡案
作者: 吳善玲 發布時間:2019-04-02 訪問次數:5729
近日,隨縣人民法院對廣水楊某友19人涉黑案和隨縣后某西6人涉惡案件進行了集中宣判,涉案25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其中廣水涉黑案件首犯楊某友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9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經審理廣水楊某友19人涉黑案查明,2010年,楊某友、閔某杰等人以暴力、威脅、恐嚇、糾纏等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等違法犯罪活動。該組織在楊某友的指揮下,長期在廣水市通過暴力、威脅、脅迫手段強迫他人轉讓公司、企業的股份、其他資產,并強迫他人借貸,有組織地實施強迫交易、尋釁滋事、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等27起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法院一審最終認定首犯楊某友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合并執行有期徒刑19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18名被告人被判處12年至2年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一定數額的罰金。
當天宣判的還有1起涉惡勢力家族犯罪集團案件,首要分子后某西因犯非法經營罪、貸款詐騙罪、尋釁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妨害公務罪與其原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并罰,一審被合并執行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10萬元。其他5名被告人一審分別被判處6年6個月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處一定數額的罰金。
兩場宣判,隨州兩級法院和隨縣公安局共有160余名干警全程參與,協助保障本次集中宣判工作的順利進行。
編輯: 張心怡 核稿: 陳群安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