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母親的微笑
─—記浠水縣人民法院信訪干部柴效武
湖北法院網訊(作者 樊斯坦 王偉 編審 李智華)
李源潮同志曾動情地說:信訪干部坐的是“清水衙門”的位,當的是“無權無錢”的官,干的是“機關第一難”的活。但浠水縣人民法院審判員柴效武卻服從組織安排,迎難而上,自2010年5月被派駐縣信訪接待服務中心,從事法院信訪接待工作以來,默默奉獻,贏得了上訪群眾的敬重、組織的肯定。2007、2008連續兩年被縣政府評為“地方志編修工作先進工作者”,2010、2011連續兩年被縣群眾工作領導小組評為“信訪工作先進個人”。
“干好信訪工作,就要靠‘認真’二字。”
柴效武同志今年51歲,副科級審判員,四級高級法官。柴效武同志對工作的“認真”,在浠水法院是出了名的。該同志從湖北師范學院畢業后,在浠水師范任教,1988年調到浠水縣人民法院工作。在法院工作24年來,他從書記員干起,一直干到高級法官,期間,他當過調研科長,還做過扶貧、檔案管理、法院志編修等工作,無論放到哪個崗位工作,他都能服從組織安排,兢兢業業,從不馬虎,多次被本院評為先進工作者,扶貧工作先進個人,并二次榮立三等功。
“干好信訪工作,就要靠‘認真’二字”。這是縣信訪局長在歡迎柴效武他們上崗會上的諄諄囑咐。柴效武將其作為座右銘。李旺紅申請執行浠水縣丁斯垱鎮飛泉寺村委會債務糾紛案,執行標的額僅3000余元,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就是不履行。李旺紅無奈,只好將債權轉讓給賀海清。賀海清接手后,多次要求法庭強制執行,亦未果。為此,賀海清多次上訪。柴效武接訪后,首先代表法院真誠地向他表示歉意,然后,及時向辦案法庭了解久執未果的主要原因是不當干預。他與法庭協商后,安排上訪人向縣分管政法工作的領導反映情況,該領導批示:請丁斯垱鎮黨委政府責成義務人5個工作日內履行義務。在縣領導的親自過問下,這起長達10余年未執行的積案,3個工作日內就執行完畢。賀海清十分感激,說:“沒想到這起‘胡子案’兩三天就執行了,柴法官辦事真認真啊!”
“群眾需要我們辦的事,都是份內事。”
柴效武在“中心”主要是負責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的接訪工作,但對于“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駐“中心”的兄弟職能部門的工作,他也都積極接受、參與,不分份內份外。上訪人馮廣亮僅年近30歲就患尿毒癥,父母雙亡,僅有一個弟弟相依為命,每周要做一兩次透析,經濟十分困難。他到“中心”上訪,要求政府給予更大的救濟幫助。這本是民政局駐“中心”的同志的事。他了解到馮廣亮的困難后,主動配合民政部門同志的工作。一方面,多次跟馮廣亮交心談心,鼓勵他樹立生活的勇氣;另一方面,利用自己和母親的社會關系,為馮廣亮募捐,使他感受到了社會主義大家庭的溫暖,增強了戰勝疾病的信心。
對于涉法涉訴信訪案件,他初步接待后,即轉送到縣法院有關庭科室,這樣做,符合上面要求,本無可厚非。但柴效武并不僅限于此,而是注意將工作向前、向后延伸,努力化解沖突,避免激化矛盾。上訪人李繼亮到“中心”反映,其父于2011年10月左右的一天凌晨1時許,經過正在施工的翟港路公路橋處時,由于施工方的原因致骨折,施工方付了一部分醫療費后,拒付后續治療費用,要求政府協調解決后續治療費用問題。此問題本來可告知上訪人向法庭起訴即可,但柴效武為了幫群眾及時排憂解難,就走出“中心”,實地察看現場,與施工方老總溝通協商,終于促成雙方達成了協議,避免了矛盾升級和增加上訪人訴累。魯東邑申請執行魯仕純人身損害賠償案,義務人因無履行能力,同時,因認為法院判決不公,而未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賠償義務。權利人對此十分不滿,到“中心”上訪時,聲稱要與對方拼命。為了避免激化矛盾,柴效武對此案不是一“轉”了之,而是想方設法做魯東邑的工作。他第一次接待魯,就用了大半天的時間,向其耐心地宣法析理;同時,跟他講張海迪等名人的事跡,激勵他身殘志不殘;此后,又親自幫他起草請求政府救濟的申請書,積極敦促“中心”和法庭領導與魯東邑所在鎮黨委溝通,使魯東邑得到了救濟,基本上打消了走極端的念頭。
“真心為群眾,就要腦勤、口勤、腿勤”。柴效武是一個工作比較勤奮的人。他愛思考。怎樣走出信訪工作的困局?怎樣解決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當事人上訪不止,大量耗費寶貴而有限的審判資源、行政資源的問題?他多次與同事們探討“診治”這些問題的“藥方”,多次向“中心”領導和法院領導建言獻策。他愛學習。接待上訪群眾之余,他主要就是看法律書、《人民信訪》雜志等,再不就是上網查資料,從未上網玩游戲、炒股。縣信訪局領導曾在全體工作人員會議上表揚他熱愛學習的精神,號召大家向他學習。對待信訪工作,他勤于動口、動腿。有時,有的同志看他一上午接待幾個上訪人,說得口干舌燥,就好心地勸他省點力氣,他就笑笑說:“沒事”。對于走出辦公室,深入現場,親自動手處理一些信訪案件,有的同志不以為然,認為“中心”的工作就是“接待、呈閱、轉送、交辦”。對此,柴效武說:“縣委常委、縣政法委書記陳元凱同志工作那么忙,還多次到信訪人家中走訪,現場辦公。我們是專門做信訪工作的,能自行處理的,跑一跑,幫群眾及時處理,更應該呵!”他在“中心”工作兩個年頭了,沒有請過事假,就連帶薪年休假也未休過一次。為了把來訪群眾的說服息訴罷訪工作做細、做透,他數次推遲下班時間,直到中午一點多才吃午飯。法院同事羅愛東、王敏在下班的路上多次碰到柴效武推遲下班情景,感慨地說:“派到外單位工作,還這么敬業,真不簡單!”
“多講付出,不求回報,尊重自然來。”
時下,“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成為少數公職人員的信條;這也是人們對少數為官者不僅不尊重,相反,十分仇視的一個重要原因。“中心”雖是“清水衙門”,但也不乏各種利益的誘惑、考驗之時。面對“仇官”的現狀和各種利益的考驗,柴效武堅持廉潔辦事,不僅從不對來訪群眾吃拿卡要,而且對因幫上訪群眾解決了多年未解決的問題,上訪群眾出于真誠感謝而送的現金、禮物,也婉言拒收;有時候,實在推辭不過,就變通方式,將上訪人送的禮物退回去。并且,對于十分困難的上訪群眾,他還多次給返程車費、飯錢,捐款給患重病、殘疾的上訪人,從而,用多講真情付出不求索取回報的實際行動,贏得了上訪群眾的敬重。一數年未執行的積案,在柴效武的積極協調、溝通下,法庭終于執行完畢。上訪人經打聽,弄清是柴效武的住址后,送兩瓶好酒到他家。當時,他不在家。事后,柴效武左打聽,右打聽,查清上訪人的住處后仍將兩瓶酒退回給了上訪人,上訪人十分感動。他曾對法院成見頗深,多次在公開場合說法院不公不廉不勤。這之后,他多次說:“法院還是有清官、有勤官!”他還寫信給縣法院院長,請求表彰執行該案的法庭。還有一起涉法涉訴信訪積案,在柴效武的全力幫助下順利解決,上訪人十分感激,多次請客,被柴效武謝絕,后將1000元現金偷偷放在柴效武的辦公室里,柴效武發現后,如數退還給了這個上訪人,并且對她說:“你的案件數年未處理,我們就非常慚愧;幫處理了,這是份內之責。收你的錢,那就一輩子要受良心的遣責啊?”
柴效武同志就是這樣,為了普通百姓——我們的衣食父母的微笑,默默地耕耘著、奉獻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