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法院打響新年執行第一仗
新年伊始,洪湖市法院執行局干警兩天時間接待申請執行人10余名,司法拘留“老賴” 3人,以965萬元的價格成交一筆網絡司法拍賣。
賴賬8年,司法拘留15日
2月11日,新年上班首日,申請執行人陳某來到洪湖法院執行局,并帶來了“消失”六年的“老賴”白某。
2010年至2011年,白某因資金周轉需要,先后向陳某借款四次,并出具借條,合計631000元。2012年約定的還款期限到期后,陳某多次向白某催討未果,并訴至法院,洪湖法院審理后依法支持陳某訴求。該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通過網絡查控系統發現白某無存款及車輛信息,其住房已在案件審理過程中保全查封,并將白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且白某一直常年外出不歸躲避債務,無法找尋,逃避法院執行,給案件執行造成了很大的阻礙。
春節前后是有利執行的黃金時期,2月11日,陳某發現白某回家過年的行蹤,并告知執行局,承辦執行干警立即通知白某到執行局進行執行調解,但雙方未能達成執行和解協議,鑒于白某逃避法院執行行為,洪湖法院依法將白某進行司法拘留。
33次競拍,965萬成交
2月12日,洪湖法院通過京東司法拍賣網,將洪湖市新灘鎮金灘路的二宗土地使用權及該宗土地上的房屋和八個儲油罐所有權進行第二次司法拍賣,經過33次競拍,該標的物最終以9656502.96元成交。
在申請執行人邵某與被執行人湖北某石化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因在審理過程中,依申請執行人邵某申請,訴訟保全查封了被執行人湖北某石化公司所有、位于洪湖市新灘鎮金灘路的二宗土地使用權及房屋。2018年7月28日,洪湖法院決定拍賣被執行人上述查封資產,經評估公司對上述查封資產進行評估,評估總價值為9764028元,并于2018年11月20日在京東司法拍賣網進行第一次拍賣,因無人競買而流拍。
2019年2月11日,洪湖法院依法將上述查封資產降價18%,以8006502.96元為起拍價掛網進行二次拍賣,經過33次競拍,最終以9656502.96元成交。此次司法拍賣成交數額較大,拍賣過程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原則,保障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