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法院建立長江生態保護行政執法與司法協調機制
作者: 陳曉露 朱向東 發布時間:2019-04-26 訪問次數:9568
時值習近平總書記在武漢主持召開深入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座談會并發表重要講話一周年之際,省法院召開加強長江生態環境資源司法保護新聞發布會,發布長江生態環境資源司法保護白皮書并公布10起典型案例。
2015年至2018年,全省法院共審理各類刑事、民事、行政涉長江生態環境資源一審案件 896件,審結 849件,結案率 94.75 %;共受理涉長江生態環境資源一審公益訴訟案件141件,審結115件。其中,社會組織提起的公益訴訟12件,檢察公益訴訟129件。
據介紹,省法院先后出臺《關于環境資源審判模式與管轄設置方案的意見(試行)》、《關于加強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專門化建設的通知》,推進環境資源審判模式專門化。并主動與長江水利委員會、長江航務管理局、武漢海事局等部門溝通協作,加大對長江河道采砂、水土保持等的監督管理。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統籌指導下,與長江經濟帶其他省市以及青海省共同簽署《長江經濟帶11+1省市高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框架協議》,構建長江經濟帶環境資源司法協同機制,加強長江流域區域協作生態環境統籌保護。探索建立涉長江生態環境資源民事、行政、刑事和公益訴訟案件集中管轄模式,維護長江流域的生態環境和生態安全,推動長江經濟帶的綠色發展。
編輯: 張心怡 核稿: 柯學文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