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證后伐木依舊違法?一文帶你讀懂濫伐林木罪!
陽春三月,萬物復蘇,大地呈現一幅生機勃勃的景象,植樹節也如約而至。很多人會在今天親手種下小樹,陪伴自己度過時光,可是也有很多人違法砍伐林木,最終讓自己悔恨終身,對于濫伐林木罪,你知道多少呢?
采伐許可證
不是“隨意采伐證”
李某為了修繕房屋,打造家具,他找到當地林業部門辦理了兩份林木采伐許可證,許可證上規定采伐樹種、面積及采伐蓄積分別為柳杉20株5立方米、雜木15株3.7立方米。
在采伐過程中,因看到林中有四棵紅豆杉生的漂亮,考慮到家里的家具也要重新做,于是將四株紅豆杉砍伐,后擔心采伐的林木不夠用,他又在采伐許可證規定范圍外采伐林木共計50株,共計立木蓄積27.3立方米。
恩施市人民法院審理認為,李某雖經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核發林木采伐許可證,但違反采伐許可證規定的樹種、數量,任意采伐林木,數量巨大,其行為構成濫伐林木罪,李某因此獲刑。
自留地
不是“法外地”
張某因見到自家自留山林木蔥蔥,便在沒有辦證的情況下,在自家房前屋后的自留地砍伐水杉樹、柳樹、馬尾松等各類樹木共計57株28.17立方米。部分木材用來給家里置辦家具,剩余木材出售給了附近的木材廠,獲利人民幣2500元。
案發后,張某認識到了保護生態環境的重要性,主動補栽復綠水杉樹、柳樹、馬尾松等樹木60余株,存活率達到了90%以上。
恩施市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張某在未取得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濫伐林木,數量較大,其行為已經構成濫伐林木罪,但鑒于其案發后積極補植復綠,修復生態,自愿認罪認罰,故決定對其減輕處罰。
【法官提醒】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和發展生產力。我國對林木采伐有明確的法律規定,采伐林木須獲得主管部門審批辦理相關證件“先申請,后采伐”,要嚴格按照經批準的范圍及方式等事項進行采伐,隨意濫伐林木將構成濫伐林木罪,將受到法律制裁。
1、什么是濫伐林木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規定,違反森林法的規定,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為什么我辦證后伐木依舊違法?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未經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及法律規定的其他主管部門批準并核發林木采伐許可證,或者雖持有林木采伐許可證,但違反林木采伐許可證規定的時間、數量、樹種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單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屬于"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情形。
3、主動補栽復綠是否可以減輕處罰?
可以。由生態環境損害行為人通過補栽復綠方式賠償碳匯價值損失或者購買林業碳匯,抵消損害行為造成的林業碳匯價值損害,可以督促生態環境損害行為人更全面履行生態修復義務,實現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護的良性循環,也充分體現了恢復性司法理念,落實了民法典綠色原則及損害擔責、全面賠償原則。
4、砍伐自留地林木為何依舊觸犯刑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的規定,只要屬于林地上的樹木,不管該林地是否屬于村民承包,在砍伐前都需要申請采伐許可證,并按照采伐許可證的規定進行采伐,只有農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個人所有的零星林木,才不需要申請采伐許可證。
5、應該去哪里辦證?
除森林法已有明確規定的外,林木采伐許可證按照下列規定權限核發:
(一)縣屬國有林場,由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核發;
(二)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自治州所屬的國有林業企業事業單位、其他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核發;
(三)重點林區的國有林業企業事業單位,由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核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