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法院高舉執行利劍護碧水藍天
作者: 孫宇星 發布時間:2018-09-20 訪問次數:4569
9月18日上午,老河口法院三十名干警與市水利局、黑虎山水庫管理處等相關部門聯合在黑虎山水庫開展強制騰退工作。
2000年9月,老河口市黑虎山水庫管理處與廖某某、謝某某簽訂黑虎山水庫水面承包合同,承包期限自2000年9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底。承包合同到期后,雙方未續簽合同,但廖某某、謝某某仍在黑虎山水庫進行養殖、捕撈。2014年11月11日,水庫管理處書面通知廖、謝二人在一周內騰退水庫并將水庫交還。因廖、謝二人拒不騰退水庫,水庫管理處訴至老河口法院。
老河口法院經審理后,依法判令廖某某、謝某某騰退黑虎山水庫,并將黑虎山水庫返還給水庫管理處。判決生效后,廖某某、謝某某一直遲遲未履行判決文書確定的義務,繼續占用水庫養殖、捕撈。水庫管理處向市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干警多次上門執行、張貼騰退公告,廖某某、謝某某均拒不履行騰退義務,老河口法院決定開展強制執行并將其拘留15日。執行前,老河口法院精心策劃水庫騰退執行預案,設置七個執行小組,明確各小組具體分工,保障執行工作有條不紊順利進行。
9月18日一早,執行干警到達現場后,立刻開展執行工作。干警向被執行人廖某某、謝某某重申此次執行的法律依據,責令其積極配合法院執行工作,主動騰退占用的水庫,否則將采取強制措施。先前態度強硬的廖某某、謝某某,面對法院強大的執行攻勢,感受到法院執行的決心,懾于法律的威嚴,主動配合法院執行工作。
執行干警將被執行人的相關物品從房間中騰退,并做好清點記錄,隨后將房間鑰匙收回。公證員在交接手續上簽字公證,見證水庫管理處工作人員簽字收回房間鑰匙。
此次執行工作全過程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監督下開展,同時邀請老河口電視臺記者全程現場拍攝記錄,做到了陽光執行,經得起監督檢驗。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