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的信訪院長
今年三十八歲的吳英忠,曾干過檢察官、鄉鎮鎮長、黨委書記、法院副院長。他經常說:長期的基層工作,讓我養成了與群眾“拉家常”的習慣,任法院院長后,一天不接觸當事人就像少點什么,心里總覺得不踏實。
吳英忠說:信訪接待室是法院的“門面”,各方面的辦公條件及服務設施在全院應該是最好的,來訪當事人是法院的“客人”,怠慢不得
2004年吳英忠就任竹山法院的第一天就是在該院立案庭度過的。立案庭的信訪檔案,信訪接待室建設都是他最關心的。通過與該庭工作人員座談了解后,他在院機關辦公經費都十分緊張的情況下,優先給立案庭撥付專項資金2.5萬元,支持該庭裝修辦公室,購買空調、電腦、飲水機、檔案柜、沙發椅及訂做各類便民須知等設施。工作人員會上他常說:立案庭的信訪工作,不顯山,不露水,但它是法院聯系群眾的窗口與紐帶,一定要在工作條件、工作質量上體現司法為民?!霸俑F不能窮立案庭”這是吳英忠的口頭禪。在他的關心下,竹山法院的文明信訪接待室創建得到市、縣兩級領導的充分肯定,同時也為該院信訪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吳英忠說:處理人民來信來訪工作量大、政策性強,事關全縣大局的穩定,信訪工作一定要依法開展,從而實現信訪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
自2004年初,省、市、縣相繼啟動了集中處理涉法涉訟上訪的專項工作后,結合竹山法院工作的實際,對58件上訪案件,實行領導班子成員牽頭,承辦庭負責人為責任人,一案組成一個責任專班的包案制,明確責任,直到當事人息訪罷訴為止。吳英忠親自任多起疑難上訪案件的第一責任人。通過兩年多的努力,除3件由于當事人自身因素不能徹底息訪外,其余55件全部息訪。
在處理涉訴上訪的實踐中,他多次深入到上訪人居住地,了解案情,宣傳法律,解決上訪人的實際困難。該縣麻家渡鎮的王興林,因房屋買賣合同案不服判決,多次申訴均被上級法院駁回,王還多次進京上訪。他也因此成為竹山縣委頭疼的老“上訪戶”。竹山法院派人對該案反復核查認為,無論案件的程序還是實體處理上,法院均沒有問題。為讓王徹底息訪,吳英忠多次帶息訪專班上門做工作。當了解到王家庭困難、且因上訪負債累累的實際后,他及時將這一情況向市中院領導作了專題匯報。在上級法院的支持下,吳英忠多方籌集資金五千元,會同當地政府幫助王興林制定了具體的致富方案。從而使王興林樹立了生活的勇氣,感激之余,王興林主動表示今生今世不再上訪,勤勞致富,并與法院簽訂了息訪備忘錄。
2005年元月,四川省萬源市謝文彩的一封火藥味很濃的信擺在了吳英忠的案頭。謝在信中質問:“六十歲打的官司,如今七十五歲還沒有兌現”的原因何在。面對責難,吳英忠也是激忿滿懷,立即責成原案件承辦庭得勝人民法庭迅速了解案件真相,采取得力有效措施執結此案,給當事人以滿意的答復。由于時間過去了15年,得勝人民法庭的法官換了好幾茬,原承辦人有的已退休,有的已調往他處,但現任得勝法庭一班人沒有找借口推拖,而是根據這封信為線索,深入進行了調查了解,得知:1990年,四川省的退休工人謝文彩與我縣得勝長嶺村村民杜澤華因木材生意產生經濟糾紛,老謝一紙訴狀將杜澤華告上法庭,要求依法追討欠款1027.44元。后經法庭調解雙方自愿達成由杜澤華于1990年3月底以前付清欠款的問題。但杜澤華沒有履行調解協議,當謝文彩于1991年申請執行時,才發現杜家一貧如洗,杜澤華撇下年邁的父母只身外出打工。因無財產可供執行,法院只有依法中止此案的執行。后因杜澤華長期外出未歸,法庭人員頻繁調動,謝文彩既未申請恢復執行,也未提供執行線索,從而導致該案拖延至今。案情了解清楚后,得勝法庭迅速恢復了此案的執行工作,多方打探被執行人杜澤華的下落及其履行能力。當費盡周折找到杜澤華,了解到他已舉家遷至河南省平頂山市且經濟狀況好轉的情況后,一方面通過杜澤華的親朋好友做其工作,以督促其主動與法庭聯系;另一方面通過當地法院和向杜去信主動與杜澤華聯系,介紹申請人的近況,認真做杜澤華的思想政治工作,宣讀法律的相關規定。功夫不負有心人,經過得勝法庭深入細致的工作,杜澤華于2005年3月27日按照竹山縣人民法院的執行通知如數交清了案款和案件其它費用。法庭迅速將案件的執行情況電告了謝文彩,并請其查收匯款。在收到執行款后,謝老漢寄來一封情真意切的感謝信,對竹山法院領導親自抓信訪工作,狠抓執行的舉措大加褒揚,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吳英忠認為,群眾上訪是社會轉型時期的一種正常現象。因此,他要求全院上下不要怕當事人來找,更不能回避,要主動幫助信訪群眾解決實際困難。為從根本上解決“信訪難”問題,吳英忠還主持建立健全了首問負責制、包案責任制、責任追究制等制度,從而在該院形成了人人都是信訪責任人的良好局面,被動的信訪工作形勢得以緩解和扭轉。
吳英忠常說:信訪工作做得是人的工作。每一名信訪干部乃至審判人員都要用心去接待、理解信訪當事人,用人性化的方式去處理案件,化解當事人間的積怨
用人性化的方式辦理信訪是吳英忠一貫倡導的。在他示范下,各人民法庭也將人性化的審判方式、人性化的執行方式貫穿于審判及執行工作的全過程,獲得了人民群眾的好評。
2005年5月9日,竹山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董永祥同志批轉了湖北民族學院財經政法系二年級學生李珍偉的信訪件。原來,李珍偉的父親李貴安是一名小學教師,因自家建房欠包工頭羅茂華的工程款1.2萬元,該案竹山法院秦古法庭于2002年底作出了判決,后在執行過程中,李貴安承諾2004年用自家種植的黃姜收入還清。由于黃姜價格下跌,李貴安沒能如期還清欠款,法庭便于2005年4月采取強制措施,從信用社扣劃李貴安每月工資400元還帳。李珍偉在學校得知情況后,便向董永祥同志寫信稱:他兄妹二人均在校讀大學,現家中唯一經濟來源又被法庭扣劃用作抵付家中的欠債,致使其兄妹二人面臨失學等。董永祥批示,“請法院在嚴肅執法的前提下,盡可能體現出人性化”。接到董書記的批件后,竹山法院高度重視,吳英忠一方面根據李珍偉信中提供的聯系電話迅速與其取得聯系,告知他安心學業;另一方面迅速安排秦古法庭與申請人羅茂華溝通,希望能夠得到他的理解,以變更強制執行措施。在法庭的努力下,雙方終于達成每月從李貴安工資中扣100元給付羅茂華的工程款、直到2008年李珍偉兄妹(妹在十堰教育學院英語??埔荒昙壸x書)二人大學畢業后再由李貴安每月償還羅茂華500元的協議。這一充滿人性化的執行不僅化解了一起劍拔駑張的執行案,還讓兩名優秀大學生有了生存來源,更讓一起信訪案件永久結案。
吳英忠常說:有矛盾就有信訪,有訴訟就有群眾信訪。要把信訪工作貫穿于審判工作的各個環節,最終目的是讓群眾滿意
有糾紛就有訴訟,有訴訟就有信訪。在立案環節、庭審過程中、執行環節,人民法院無時無刻不在接受當事人監督。吳英忠除按規定在立案庭接訪外,還對具體的信訪個案和疑難案件進行跟蹤監督。據不完全統計,三年來光吳英忠親自接待的信訪當事人就達300余人次,平均每個工作日都在接待當事人。很多當事人帶著一肚子怨氣到院長辦公室,結果都滿意而去。由于吳英忠接待群眾善于寓情理于釋法中,解答咨詢具體,態度誠懇,待人和謁,很多對法律概念模糊或者遇到麻煩事、心煩事的人都慕名找到吳英忠,請求提供幫助。按理這些工作作為一院之長完全可以批轉相關庭室處理,但每次他都放下手頭工作,細致地聽、耐心地記、誠懇地解答,直到他們滿意為止。吳英忠這個“信訪院長”也就因此而揚名在外,而他本人也樂于接受這個雅號。
編輯:李國清
文章出處:竹山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