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察秋毫 鐵案法官
2004年,張耀煜同志審理了被告人陳可汗故意殺人案。一審法院認定被告人陳可汗因生活瑣事,多次毆打其母親陳必英。2003年8月3日下午,陳必英責怪陳可汗不講衛生,為此,二人發生爭吵。被告人陳可汗撿起一根木棒朝陳必英的頭面部猛擊數下致其當場死亡。一審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陳可汗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后,陳可汗服判不上訴。張耀煜同志在對該案進行復核的過程中,通過對案卷材料的認真審閱和分析,發現陳可汗的口供很簡單,對殺死母親的事實供認,既無合理辯解,也不推卸責任。經對陳可汗提審觀察,張耀煜發現陳可汗對殺害其母沒有悔罪、悲傷的表示,對判處死刑無畏懼感,無自我保護意識。而一般死刑被告人都具有一定的自我保護能力,避重就輕,推卸責任,強調客觀和主觀上的原因來減輕自己的罪行,以求得一線生機。根據自己多年的審判經驗,張耀煜同志在案件合議時提出,被告人陳可汗的行為不符合常理,精神可能不正常。他果斷要求對陳可汗進行精神病醫學鑒定。經司法精神病醫學專家組鑒定,陳可汗自1983年以來,長期患有精神病,未經正規治療,近年逐漸加重,妄想其母伙同村民加害于他,自己遲早會被母親害死。陳可汗殺害其母時受妄想支配,無案前準備及案后逃匿,不能辨認、控制自己的行為,患精神分裂癥,為無責任能力人。據此,我院依法撤銷一審判決,將該案發回原審法院。由于張耀煜同志在審理過程中認真負責、縝密細致,使這起錯案得以發現,從而避免一起錯殺,為我省的刑事審判挽回了重大損失。
被告人賈紅兵故意殺人案是張耀煜同志成功審理的又一起死刑案件。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賈紅兵為報復而將鼠藥毒鼠強投放到被害人家菜地白菜芯內,致被害人家食用該白菜后二人死亡。一審法院認定被告人賈紅兵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張耀煜同志受理該案后,認真審查事實證據,發現認定該案的重要證據——投毒的載體不清。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賈紅兵將鼠藥毒鼠強投放到被害人家白菜芯內致被害人食用后死亡,但該棵白菜被害人家只吃了一部分,公安機關在剩余部分白菜內卻沒有檢驗出毒鼠強成分。因此,原審法院認定被告人賈紅兵投毒的證據不足。該案被我院撤銷原判,發回重審。原審人民法院經審理后,以指控證據不足為由,宣告被告人賈紅兵無罪。由于張耀煜同志工作認真細致,又成功避免了一起錯判。
張耀煜同志發現這二起錯案絕非偶然。早在十年前,他就曾在審理一名被一審判處死刑的女性被告人案件時,發現該被告人為懷孕婦女,及時提出改判意見,避免了一起錯殺。這充分顯示了該同志扎實的業務功底,嚴謹的工作作風,極其負責的工作態度。
張耀煜同志時刻以一名共產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工作兢兢業業,勤勤懇懇,從來不計較個人得失,以平常的心態對待個人利益,為了黨的事業任勞任怨,默默奉獻。他已是年逾半百的老同志,并患有高血壓、嚴重的膽結石癥等疾病。他的膽結石癥經常發作,醫生多次讓他住院手術,但因為工作忙,他請醫生開了點藥,揣著藥就出差辦案。膽痛發作時,他用硬物頂住腹部堅持工作。他始終堅持主動到條件最艱苦的地區辦案,2004年,他先后三次到恩施山區辦案,跑遍了恩施每個縣市。3月,他在咸豐大山里調查后,吃了農民家未煮熟的飯,致使膽結石發作,痛得冷汗直冒。為了不耽誤工作,他用被子壓住腹部坐在床上看材料,直到堅持將七件案件辦完才返回武漢。為及時向審委會匯報案件,他又通宵達旦地在辦公室制作審理報告,痛得實在厲害,就到醫院打點滴。去年,他腳骨骨折,躺在家里還在制作案件審理報告,為保證案件及時審結,他讓司機背著到單位向審委會匯報了案件。傷勢未痊愈,他就杵著拐杖堅持上班辦案。有一次制作審理報告工作得太晚,辦公大樓的電梯停開,他因腳傷無法下樓,就在辦公室的桌子上睡了一晚。剛剛扔掉拐杖,就主動到山區辦案。張耀煜充分發揮老同志、老黨員的模范帶頭作用,勇挑重擔,主動承辦復雜、疑難的案件,加班加點,犧牲了不少個人利益,高質量、高效率地審結了一批又一批死刑案件,有力地維護了社會的正義。多年來,他所承辦的案件數量,始終位于全庭審判人員的前列。
文章出處:省法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