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開到家門口 人性辦案感化被告人
作者: 朱甜 毛偉/中國法院網 發布時間:2018-03-12 訪問次數:2503
3月7日上午,一起濫伐林木、非法處置扣押財產案件在案發地的恩施市人民法院新塘法庭開庭,恩施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對該案進行了公開審理。
2016年冬季,被告人肖某自留山中部分林木被大雪壓倒,2017年3月至6月期間,其因本人及女兒需要醫療費,在未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雇請他人采伐馬尾松、杉樹354株,共計47.3835立方米,并以550元/立方米的價格出售。案發后恩施市森林公安于2017年7月11日就地扣押馬尾松原木15.3772立方米、杉樹原木1.57021立方米,肖某因涉嫌濫伐林木罪被取保候審。后被告人肖某又在未經許可情況下將被扣押的馬尾松原木變賣,將被扣押的杉樹原木搬運回家。2018年1月,恩施市人民檢察院向恩施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承辦法官李紅艷接到該案后,得知被告人肖某因意外致殘,行動不便,基本喪失勞動能力,作案確系因治病急需,遂向分管領導黨組成員、副院長談效鋒請示,出于便利當事人、充分發揮司法能動性考慮,積極協調公訴人及當地派出法庭,由新塘法庭派人將被告人肖某帶至法庭,同時承辦法官和公訴人驅車前往,經過一個小時庭審圓滿結束,被告人當庭認罪、悔罪,對于恩施市法院的人性化辦案,肖某深受感動,再三表示要從中汲取教訓,不再做違法犯罪的事情。該案將擇期另行宣判。
近年來,恩施市法院嚴格貫徹執行“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一直將“人性司法”作為辦案準則,不斷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加大巡回審判力度,讓當事人見到有血有肉而不是冷若冰霜的人民法官,充分體現人民法官為人民的宗旨,既保證了審判工作的順利開展,又有效提高了群眾的法律意識。
編輯: 林靜
文章出處: 中國法院網-湖北法院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