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下基層實踐活動第八巡回指導組到江夏法院烏龍泉人民法庭調研指導共同締造工作
11月2日上午,省委下基層實踐活動第八巡回指導組組長、省政府國資委一級巡視員牟秉夔帶隊到江夏法院烏龍泉人民法庭調研“開展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工作情況。省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趙文革、江夏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王建新等同志參加調研。
牟秉夔一行先后察看了烏龍泉人民法庭的科技審判庭、調解室、會議室等辦公場所以及生活住宿等功能區域,詳細了解法庭基礎建設、審判工作、人員配備、工作保障以及基層干警的工作和生活情況。聽取了烏龍泉人民法庭參與轄區共同締造以及法庭建設等相關情況匯報。
調研座談會上,省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趙文革詳細介紹了省法院推動資源服務平臺下沉相關工作。為貫徹落實省委關于“開展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的部署要求,省法院黨組高位謀劃、精準施策,研究起草了《關于發揮人民法庭職能作用參與和服務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為指導全省法院以共同締造的理念和方法開展工作,推動人民法庭主動融入當地黨委領導下的共同締造實踐打下了堅實基礎,并邀請省委黨史研究室、省鄉村振興局負責人,以及部分中基層法院、人民法庭和鄉鎮代表召開工作座談會,聽取意見建議,共謀工作舉措。該《指導意見》現已印發。
聽取匯報后,指導組對轄區黨委政府、村委會、基層群眾對于人民法庭工作的關心支持表示感謝,對省法院運用共同締造理念和方法積極推進基層治理體制機制創新,出臺《指導意見》的工作做法給予充分肯定,認為人民法庭能夠結合自身實際,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延伸司法服務,為參與服務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提供強有力法治保障。
牟秉夔組長強調,人民法庭是法治社會建設的重要基層力量,也是基層社會治理的重要法治支撐。要充分認識到人民法庭在鄉村振興、綜合治理、文明建設中所承擔的政治責任和社會責任。要更加主動融入黨委統一領導下的工作大局,組織群眾、發動群眾、依靠群眾、服務群眾,凝聚多方參與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工作合力。
圍繞進一步開展共同締造活動,牟秉夔提出三點要求:
一是要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切實用二十大精神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找準人民法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與依法履行審判職能的結合點、切入點、發力點,把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與參與共同締造活動結合起來,用司法為民、公正司法、高效司法的實際成效來檢驗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效果。
二是要堅持問題導向,問需于民。依托群眾議事平臺,積極開展座談交流、民情懇談、村灣夜話等活動,傾聽群眾心聲,了解群眾訴求,從群眾身邊的小事、關注的難事、想辦的實事入手,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司法領域急難愁盼問題。要結合審判工作中發現涉及社會安全穩定的普遍性或者突出問題,及時向黨委政府提出司法建議,當好黨委政府、基層自治組織科學決策的“法治參謀”。
三是要進一步挖掘先進典型,加大宣傳力度。繼續總結提人民法庭參與共同締造的好經驗好做法。發揮人民法庭積極參與共同締造的引領示范和推動作用,營造全民全域參與共同締造的強大聲勢和濃厚氛圍,共同做好“決策共謀、發展共建、建設共管、效果共評、成果共享”大文章,為建設全國構建新發展格局先行區凝聚強大合力。
趙文革表示,人民法庭作為人民法院的派出機構,處于服務群眾、解決糾紛第一線。人民法庭發揮自身職能作用,在化解基層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和公平正義、促進基層社會治理等方面承擔著重要的職能,今后還要在共同締造的偉大實踐中發揮更大作用,成為共同締造的生力軍。
江夏區人大代表、烏龍泉街道新建村支部書記洪彰杰,村民余安成作為基層代表一同參與座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