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法院司法拘留一名村干部
作者: 楊青偉 發布時間:2018-09-04 訪問次數:3768
9月3日,丹江口市法院執行團隊找到了一雇員受害賠償糾紛案件的被執行人張某和何某,并予以司法拘留十五日。其中,張某還是武當山旅游經濟特區某村的一名村干部。
原來,申請執行人鄭某的丈夫王某在張某和何某合伙經營的采石場干活時不幸離世。后經協商,張某和何某應賠償鄭某各項損失190000元。協議達成后,張某和何某當場支付130000元,并向鄭某出具了一份尚欠60000元的欠條。后來,鄭某多次索要,但二人一直拖欠未付。
執行過程中,該院執行團隊多次到張某所在的村委會,敦促其履行義務,但張某置若罔聞,何某也以賠償主體并非自己一人為由賴著不給付。二人故意逃避執行且名下暫未發現可供執行財產,法院遂將其司法拘留。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