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陽法院為一民營企業追回欠款628萬元
“法院辦案效率真是高,終于拿到這筆錢了,幫我們民營企業解決了燃眉之急,實在是太感謝了。”12月19日下午,湖北海立美達汽車有限公司總經理宋華偉與公司副書記、副總經理江濤特意趕到棗陽法院,送來一面書有“為企業保駕護航正氣浩然,給企業排憂解難克己奉公”的錦旗,感謝法院為其公司追回貨款628萬元。
據了解,湖北海立美達汽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立美達公司)系棗陽市一家民營企業,2017年6月,該公司與廣州某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流公司)簽訂了兩份專用汽車購銷合同,約定物流公司從海立美達公司購買集裝箱運輸半掛車及集裝箱50輛,總價款794萬。合同簽訂后,海立美達公司按照約定生產完畢全部車輛并通知物流公司,但物流公司未按照約定支付貨款,僅支付定金50萬元及貨款32.64萬元。經雙方協商,在物流公司未按照約定足額支付相應貨款的情形下,物流公司僅接收海立美達公司的集裝箱運輸半掛車及集裝箱15輛,并已掛牌使用。海立美達公司多次催促物流公司支付貨款并就剩余35輛集裝箱運輸半掛車及集裝箱發出交車指令,但物流公司一直以各種理由推脫。
2018年5月,海立美達公司向棗陽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除合同,判令物流公司支付貨款205.36萬元,賠償損失500萬元。同時申請財產保全。法院受理此案后認為,海立美達公司的申請符合法律規定,遂依法凍結了物流公司在銀行帳戶上的相應存款。5月16日,承辦法官錢忠向被告物流公司送達了民事訴訟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訴訟風險提示書等法律文書。接到法院法律文書后,面臨破產的物流公司為了拖延時間逃避債務,提出了管轄異議申請。先后被棗陽法院和襄陽中院裁定駁回。
在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認為該案事實非常清楚,但涉案金額較大,為了企業的效益及資金周轉考慮,減少企業訟累,以及考慮到判決結案訴訟周期較長等問題,決定誠邀雙方當事人到場調解,通過分析案情,擺事實、講道理、釋明法律,勸導雙方以和為貴。最終,當事人雙方都被承辦法官真心化解糾紛的執著精神所感動,12月14日,經過承辦法官的不懈努力,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協議:“物流公司于調解書生效后3個工作日內向海立美達公司支付628萬元,由法院從凍結賬戶內扣劃;物流公司在調解書生效后15個工作日內將貨物提走。該協議還約定了逾期提車及貨物驗收等事項?!?/span>12月17日,承辦法官與執行局干警又及時前往廣州,將物流公司賬戶內存款劃扣到法院標的款專用賬戶,此案件全部執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