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中國司法的聲音在國際舞臺更加響亮
4年來,全球100多個國家和國際組織積極支持和參與“一帶一路”建設,聯合國大會、聯合國安理會等重要決議也納入“一帶一路”建設內容。“一帶一路”建設法治環境的構建,同樣離不開各國的共同參與。在“一帶一路”建設全新合作模式的促進下,中國司法在擴大國際話語權方面迎來了難得契機。最高人民法院主動與相關國家建立司法交流和合作機制,讓中國司法的聲音在國際舞臺上更加響亮。
商簽多項司法交流合作文件
2015年以來,最高人民法院與英國、葡萄牙、澳大利亞、韓國、越南、阿塞拜疆、貝寧、秘魯、玻利維亞9個國家最高法院簽署雙邊司法合作諒解備忘錄或合作換文。
其中,與英國、澳大利亞簽署的司法交流與合作換文,系該兩國法院歷史上首次對外簽署合作文件。
2016年6月9日至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率領的中國法院代表團對英國進行了友好訪問。訪問期間,周強分別會見了英國最高法院院長廖柏嘉、英國外交大臣哈蒙德和外交國務大臣安娜蕾、皇家司法法院首席大法官托馬斯等。
雙方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最高法院及英格蘭和威爾士及北愛爾蘭司法機構關于司法交流與合作的換文》。
周強表示,我們愿與英國司法界同仁加強交流,在知識產權保護、信息化建設、法官培訓等方面不斷深化務實合作,為促進兩國司法關系發展作出新的貢獻。希望雙方切實開展務實合作,及時分享各自經驗,進一步促進司法工作發展、推動法治建設,更好地造福兩國人民。
英方表示,希望雙方建立穩定的交流合作機制,開展定期會晤,通過多種渠道分享信息,尤其是加強在商法領域的交流合作,推動兩國經濟社會發展。
2016年9月18日,周強會見了澳大利亞高等法院首席大法官羅伯特·弗倫奇一行。雙方共同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與澳大利亞高等法院關于司法交流與合作的換文》。
中方表示,希望兩國法院進一步加強交流,在自貿區建設、海事海商等法律領域以及司法案例研究、法官培訓等方面加強合作,促進兩國司法工作開展,為推動中澳自由貿易協定順利實施和兩國友好關系發展,促進全球法治治理作出貢獻。
澳方稱,對中國法院司法改革的力度和深度表示欽佩。澳大利亞高等法院愿意加強同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的聯系,就共同關注的問題加強研討交流,更加密切開展合作,把雙方的司法合作關系進一步推向深入。
主導發布兩個國際會議共識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主導發布兩個國際會議共識(中國—中東歐國家最高法院院長會議《蘇州共識》、第三屆世界互聯網大會智慧法院暨網絡法治論壇《烏鎮共識》),參與簽署上合組織成員國最高法院院長會議聯合聲明、亞太首席大法官圓桌會議科倫坡宣言,向國際司法界傳播中國司法改革等重要舉措以及取得的豐碩成果,進一步加強中國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間的司法交流合作。
2016年5月4日至5日,中國—中東歐國家最高法院院長會議在江蘇省蘇州市隆重舉行,與會的各國最高法院院長和大法官圍繞“全球信息化時代的司法”主題展開研討,并一致通過《蘇州共識》。
《蘇州共識》認為,“一帶一路”建設把中國和中東歐國家更加緊密地聯系在一起,司法合作需求不斷增加,此次會議為進一步深化中國和中東歐國家間的國際司法交流與合作奠定了基礎,中國和中東歐國家最高法院愿共同努力,完善國內和國際司法體系,推動法治發展。
2016年11月17日,第三屆世界互聯網大會智慧法院暨網絡法治論壇舉行。
薩摩亞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帕圖·薩波盧,玻利維亞最高法院院長帕斯托爾·馬馬尼,俄羅斯最高法院第一副院長謝爾科夫,韓國大法院電子發展委員會主席、釜山地方法院院長姜玟求,新加坡最高法院高級助理注冊官黃婷婷,越南最高人民法院總務局局長陶氏明翠,聯合國開發計劃署駐華代表處副國別主任何佩德等嘉賓與會。
經過與會各方反復磋商,會議通過了《烏鎮共識》。《烏鎮共識》認為,各國法院均高度重視并順應網絡空間法治化進程和需要,共同致力于打擊網絡犯罪,積極研究并妥善處理與網絡有關的新類型案件,推動全球網絡空間法治化,在法院信息化和網絡空間法治化領域建立并鞏固持續性的國際司法交流與合作確有必要。
創新國際司法協助工作
國際司法協助事務包括我國與外國相互委托送達司法文書、調查取證、相互承認和執行司法判決以及仲裁裁決等。
2016年1月1日,我國在全國法院開通使用四級法院聯網的國際司法協助信息化管理平臺,各項司法協助請求在各級法院能夠全流程在線轉遞、在線審查辦理,有效提升了司法協助效率。2016年共辦理國際司法協助案件2967件,較2015年上升了34.25%。
最高人民法院始終以積極開放的態度與世界各國開展各種形式的雙向司法交流。
加強法官的國際交流和專業培訓
2015年12月9日至10日,中德司法研討會暨中德省州法院法官交流項目五周年總結會在北京舉行。與會代表在友好、務實和建設性的氣氛中,圍繞司法改革、司法公開等議題廣泛交換了意見,達成了雙方有必要在司法領域交流彼此成熟的經驗和做法,根據各自的國情加以研究和利用,以促進完善各自司法制度和提升司法實踐能力等共識。
這是最高人民法院加強法官的國際交流和專業培訓的一個側影。2015年以來,最高人民法院充分利用對外合作資源,組織了中德省州法院法官交流項目、中澳人權項目國家賠償法官培訓班、氣候變化司法應對國際研討會等,并通過與歐盟合作的IP Key項目開展知識產權領域的出訪、培訓及翻譯出版物等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與聯合國兒童基金會、聯合國開發計劃署、亞洲開發銀行、世界銀行有關合作項目也有所擴展。2016年7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與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在山東省青島市召開婦女兒童權益刑事司法保護研討會。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首次接待荷蘭實習法官12人來華實習交流。國家法官學院舉辦了蒙古、巴西、韓國、馬來西亞、緬甸等周邊國家和金磚國家法官的研修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