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拉手”,勿成“幫手”!
你是否遇到過
一些陌生人?
無故加你或拉你進群
群名大多寫著“福利”或“兼職”
有的群甚至發布公告
寫著拉人進群“有償”
警惕!
這種招數叫做“拉手”
一起來看宜昌市點軍區法院
審理的真實案例
基本案情
2022年,韋某為獲取利益,召集于某等人做“拉手”(拉人入群)。
于某又相繼發展多名下線“拉手”,并將韋某提供的電話號碼等數據發給下線。
下線“拉手”們網購多個微信號和大量手機,組建微信群“廣撒網”加好友。
待上線安排專人掃碼入群后,“拉手”按要求退群,上線確認微信群正常后,按照群內人數以虛擬幣的方式給韋某支付報酬。
韋某因此獲利折合308萬余元,其他下線各自獲利折合1至6萬元不等。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韋某等人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提供公民個人信息,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故依法判處韋某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三百五十萬元,追繳韋某等人違法所得,其余各被告均被依法判處相應刑罰。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官有話說
互聯網時代,公民個人信息“含金量”驟增。在此提醒大家,莫為蠅頭小利,去充當“拉手”,成為犯罪分子的“幫手”。
同時,一些偽裝成“兼職群、團購優惠群”的群組實則是為收集公民個人信息,為犯罪分子實施“精準詐騙”提前“鋪路”。
因此,陌生好友、群組謹慎添加,個人身份信息牢牢保護,避免造成財產損失,甚至落入電信詐騙、網絡賭博陷阱。一旦發現個人信息泄露或遭遇電信詐騙違法犯罪行為,應及時報警或采取法律方式維護個人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