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法院遠赴千里押解“老賴”
作者: 張仁/中國法院網 發布時間:2017-09-11 訪問次數:2340
9月1日至5日,公安縣人民法院執行干警與縣公安機關聯合行動,遠赴千里之外的廣西桂林永福縣,成功將拒絕履行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的還款義務人河池市某車輛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黃某押解回公安,并以涉嫌拒執犯罪對其刑事拘留。
2012年,公安某車橋公司與河池市某車輛公司口頭約定,向其供應各類規格的農用車前后橋總成,隨后,公安某車橋公司履行了全部供貨義務。隨后,雙方于2014年10月23日簽訂了一份書面《產品供銷合同書》,約定2014年10月23日前所有貨款逐步分期支付,此后發生的業務往來貨款即時結清。經雙方于2016年3月16日再次對賬結算并簽字確認,河池市某車輛公司共欠公安某車橋公司貨款2063178.47元。爾后,經公安某車橋公司多次催促,但河池市某車輛公司均以資金周轉困難為由拒付。公安某車橋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償還貨款,法院審理后,判決河池市某車輛公司支付貨款2063178.47元。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通過銀行強制扣劃了河池市某車輛公司存款306826.82元,但查不到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經多次往返廣西河池督促其履行法定義務,河池市某車輛公司也僅僅主動償還了50000元,剩余貨款拒不履行。公安縣人民法院隨即將案件材料移交公安縣公安局,依法追究被執行人的刑事責任。公安縣公安局立案偵查后,將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黃某列為網上追逃人員。8月30日晚,黃某在廣西桂林永福縣入住酒店時,被當地公安機關抓獲。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編輯: 林靜
文章出處: 中國法院網-湖北法院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