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石港區法院2小時強制騰退22套房
作者: 趙麗君/中國法院網 發布時間:2018-06-15 訪問次數:4701
6月14日早上7時55分,黃石市黃石港區人民法院辦公樓前,一支盛壯整齊的執行隊伍蓄勢待發。8點整,他們將趕往大冶市保安鎮,對一起執行標的達880余萬元的民間借貸糾紛案進行強制執行。
被執行人大冶通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化名)、王某才、王某良因民間借貸糾紛,經法院依法判決償還申請執行人黃某借款本金6710905元,并支付相應利息,但其并未履行。2017年11月,因對被執行人大冶通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大冶市保安鎮金港新城二期40套房產的兩次公開拍賣均流拍,黃石港區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以第二次起拍價6354870元交由申請執行人黃某抵償債務。不料通富公司卻在該40套房產尚未解封的狀態下,擅自將其中15套房屋的封條撕除,對外出售。
為維護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法院立即將剩余25套房產的所有權強制備案至申請執行人黃某名下,并張貼公告要求被執行人限期內將房屋及鑰匙移交給黃某,但被執行人拒不配合,黃石港區人民法院決定對該案采取強制執行措施。由于所涉房產數較多,執行員多次前往該小區摸查情況,與物業公司及社區協調溝通,并對25套房產的門牌信息逐一核查,確保騰退之日行動順利進行。
6月14日上午9時,30名執行人員迅速開始了清場工作。11時許,25套涉案房屋中,其中3套因使用情況不明及當場發現再次被通富公司擅自出賣,暫未處理,其余22套已被依法強制開門、換鎖,并交由申請執行人。下一步,法院將重新核算本案剩余未執行標的,并繼續尋找被執行人其他財產線索予以強制執行。同時,對于被執行人藐視法律,屢次故意、私自處置法院查封房產的違法行為,該院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對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的失信被執行人形成警戒。
編輯: 林靜
文章出處: 中國法院網-湖北法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