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情卡不“親”!這張卡不能隨便收
如果有人以需要現金為由
添加你為支付寶好友
向你轉賬
套取現金
并額外支付提現手續費
你是否會同意?
若你好心同意后
發現對方向你發送了一張支付寶親情卡
你是否相信對方已轉賬?
如果相信
你就被騙了!
如果不相信
對方又要求你向他退回同等額度的親情卡
若你同意
那你又被騙了!
近日,隨州市曾都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利用支付寶親情卡實施詐騙犯罪的案件,被告人胡某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二千元。
案情簡介
2022年11月26日凌晨,出租車司機田某正在隨州城區某商場門口等客,偶遇一小伙胡某稱需要現金急用,請求通過支付寶轉賬的方式幫助套取現金。出于好意,田某答應了胡某的請求,但在胡某“轉賬”后,田某查看支付寶余額卻顯示金額并未到賬。胡某便點開支付寶聊天記錄,將聊天記錄上顯示的親情卡額度1000元交由田某查看,田某查看后,發現支付金額仍未到賬。于是,胡某要求田某退還其“1000元錢”,并要求田某將手機交給其進行操作,在胡某要求田某輸入支付密碼時,田某頓時警覺,遂將胡某扭送至轄區派出所,被公安機關當場查獲。
原來,胡某所謂的“轉賬”并非真實轉賬,而是向田某轉了一張額度1000元的親情卡,但這個額度僅僅是親情卡交易額的上限,若發卡人賬戶里沒有錢便無法使用。胡某企圖利用田某對支付寶親情卡功能不了解,且套現金額不大容易放松警惕的機會,通過轉發帶有額度的親情卡,讓其誤以為是等額轉賬,準備待其發現并未到賬之前逃匿。
經公安機關偵查,胡某曾多次在隨州市城區菜市場、商店、餐飲店等地選擇年齡較大的人員,采取上述支付寶親情卡套現方式實施詐騙,涉案金額15000余元。檢察機關以詐騙罪向曾都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法院判決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胡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被告人胡某歸案后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并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可從輕處罰。被告人胡某親屬代為賠償了大部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并取得了相應被害人的書面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遂依法判處胡某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二千元。
法官提醒
“親情卡”相當于支付寶的附屬卡,一般贈送給親屬或好友,有免密代付功能,受贈方可在限定額度內消費,實際由贈予人支付,微信的“親屬卡”也有類似功能,且贈送親情卡或者親屬卡的消息提示,與轉賬發紅包極為相似。犯罪分子往往選擇不熟悉親情卡和親屬卡功能、警惕性較低、年齡較大的人員,通過親情卡套現等方式實施詐騙。廣大人民群眾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識,不要輕易接收或者轉發親情卡、親屬卡給陌生人,更不要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將手機給陌生人操作,以免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