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中院公開審理一起危害生態涉黑案
作者: 張薇 發布時間:2019-03-01 訪問次數:6702
2月27日至28日,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洪湖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張新民等14名被告人危害長江生態環境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公訴機關指控,2005年,被告人張新民刑滿釋放后,與被告人張紅明、張清明等人在長江燕窩段水域非法采砂,并在洪湖市燕窩鎮放高利貸、開設賭場,獲取經濟利益、聚斂錢財,逐步形成了以張新民為組織者、領導者,張紅明、張清明等人為骨干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為進一步阻止、排擠競爭對手,控制長江燕窩段水域非法采砂業,攫取巨額經濟利益,該組織先后網羅被告人李啟燈等人,組織實施了聚眾斗毆、故意傷害、非法拘禁、尋釁滋事、故意毀壞財物、強迫交易犯罪,致一人死亡、兩人輕傷、多人輕微傷、多人財物受損,嚴重危害了長江生態環境和當地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社會影響惡劣,應當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斗毆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強迫交易罪追究各被告人刑事責任。
庭審過程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張新民等14名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分別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14名被告人分別進行了最后陳述,多數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群眾代表、媒體記者及被告人親屬300余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結束后,法庭宣布休庭,該案將擇期宣判。
編輯: 張心怡 核稿: 柯學文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