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竹山縣人民法院雙臺法庭利用微信開庭的方式審理調解了一起離婚案件,便民利民的司法舉措,獲得了雙方當事人交口稱贊。
2013年,貴州省天柱縣苗族姑娘唐某與竹山小伙紀某喜接連理。然而,由于婚后雙方經常外出務工,缺乏交流與溝通,矛盾漸深。2017年1月,唐某曾以夫妻感情不和為由起訴離婚,未獲準許。此后,雙方夫妻感情未有改善。唐某于10月初到雙臺法庭,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立案后,承辦法官依法向紀某送達了應訴材料和開庭傳票。庭審當日,唐某如期從貴州省來到雙臺法庭參加庭審,但紀某卻未到庭,承辦法官電話聯系紀某后,紀某稱在外務工,無法到庭應訴。考慮到依照法律規定缺席審理,不利于化解雙方矛盾,加之唐某從貴州到湖北竹山也不容易,為妥善化解矛盾,便利當事人訴訟,承辦法官遂建議紀某通過微信視頻參加庭審,紀某接受了法官的建議。庭審中,承辦法官通過微信聯通的方式,充分給予了雙方表達訴求的權利,適時提出合理化建議,在法官以情動人,以理服人的調解下,雙方達成離婚協議,依法、順利完成了庭審。
近年來,由于外出務工較多,受到時間與空間的限制,有的當事人未能按時參加庭審,給法院的案件審理增加了一定的難度。雙臺法庭充分運用互聯網思維,以“互聯網+審判”的形式,成功使用微信審理或執行案件十余起,不僅提高了法官的辦案效率,也為當事人提供了便利,收到良好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