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分級分類監管,營商環境優化出實招
作者: 梁軍 發布時間:2023-04-13 訪問次數:22472
“分級分類懲戒像一把利劍,讓我們感受到了失信的切膚之痛,督促我們痛定思痛及時整改。”4月10日,某公司未按照分期還款協議按期履行被升級失信等級,被采取聯合信用懲戒“硬約束”后,該公司主動履行了還款義務。
“分級分類懲戒像一把利劍,讓我們感受到了失信的切膚之痛,督促我們痛定思痛及時整改。”4月10日,某公司未按照分期還款協議按期履行被升級失信等級,被采取聯合信用懲戒“硬約束”后,該公司主動履行了還款義務。
“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湖北省棗陽市人民法院于今年3月實施的信用分級分類監管規定如同一把“標尺”,在發揮信用懲戒作用的同時,也激勵企業爭做守信守法典范,以更有力的法治舉措推動營商環境不斷優化。
“我院出臺的《棗陽市人民法院信用分級分類監督管理(試行)》,在確保執行強制性的基礎上,深入貫徹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確保執行措施的適度性、合理性、精準性、有效性。”棗陽市法院執行局負責人介紹,對當事人(法人、非法人組織、自然人)的不同信用等級評定實行動態管理,實時更新。信用等級分為A、B、C三個等級,A級為信用優良,B級為一般失信,C級為嚴重失信。對A級信用,將依法適用更為柔性、靈活的懲戒措施;對B級信用,適用警示、約談、加強政策法律宣傳等為主的一般懲戒措施;對C級信用,適用披露失信信息、進行處罰和納入失信名單、納入失信記錄和信用報告等為主的嚴重懲戒措施。
同時,該院還探索建立守信激勵機制,對于法院裁判文書生效后,主動履行義務的被告,通過刪除失信名單、出具信用修復證明,將自動履行信息向征信機構推送、納入信用辦企業守信紅名單等方式,更好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在全社會營造守信重諾的良好風尚。
編輯: 柯學文 曹波
文章出處: 棗陽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