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悟法院在公安機關和工商部門的協助下,在武漢某建材市場找到躲避執行的某公司負責人,成功執結了一起達10萬余元的銷售責任糾紛案件。
2017年9月,夏某與某建材實業有限公司銷售責任糾紛一案在判決生效后,被告某建材公司拒不履行義務,未賠原告夏某經濟損失、精神損害撫慰金103949元,故夏某到大悟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經查控發現該建材公司無可供執行財產,且法定代表人躲避執行,一直不露面,后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但其仍拒不履行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
2018年5月下旬,在公安機關和工商部門的協助下,掌握到該公司負責人身處武漢市東西湖舵落口建材市場,執行法官立即前往武漢找到他,當面闡明了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執行人,除了面臨失信懲戒,還有可能處以罰款或拘留,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攝于執行威力,該建材公司負責人于5月29日主動履行了全部執行款,該案得以順利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