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壩區法院運用執行聯動機制執結積案
發布時間:2018-05-23 訪問次數:3645
被執行人蔣理(化名)與申請執行人蔣好(化名)本是叔侄關系,恰因一宗林權爭議,血濃于水變成形同陌路。近日,宜昌市三峽壩區人民法院運用執行聯動機制成功執結該起積案,解除雙方困惑。
事件追溯到2013年,胡珍(化名)申請枝江市白洋鎮進行林權確權,并且得到林權爭議處理決定書,在政府多方協調,決定書難于執行, 2016年胡珍將糾紛訴至法院,經過一審、二審,法院判決被告蔣理將種植在原告胡珍林地范圍內的楠樹移除,并恢復原狀,訴訟期間原告胡珍去世,其夫蔣好以其名義參加訴訟。
法院判決已生效以后,被執行人蔣理還遲遲未履行,今年2月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經過前期充分準備,精心部署,制定預案,5月18日,壩區法院啟動執行聯動機制,聯合公安、司法、鄉鎮、村委會等開展集中執行,出動警車3臺,挖機1輛,警力10余人,在最終要求被執行人自動履行未果的情況下,執行人員當即宣布執行方案,村委會干部積極配合畫界,公安干警負責現場秩序和安全,司法部門全程監督,在三個小時的努力下,施工人員將楠樹全部移除,一條寬約一米的界線出現在大家眼前,執行工作圓滿完成。
此次執行行動,以雷霆出擊之勢彰顯壩區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的決心,有效發揮了黨委政府支持、人大監督、法院主辦、多方配合、社會參與的執行聯動大格局效應,切實起到“打擊少數、教育一片”的良好社會效果,維護了法律尊嚴,樹立了司法權威。
編輯: 林靜
文章出處: 中國法院網-湖北法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