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力“六大工程”,實現“六大目標”:咸寧中院出臺《關于推動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
2月24日,咸寧中院在全省法院率先制定出臺《關于推動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下稱《實施方案》),推動省法院部署的“基層基礎建設提升年”在咸寧落地落實。
《實施方案》分為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工作措施、工作要求等四個部分,工作措施涵蓋設優人民法庭、成立法官工作室等24條具體舉措,對如何推動人民法庭工作高質量發展作了詳細規定。
針對當前人民法庭存在的力量不強、活力不夠等短板與不足,《實施方案》要求,要堅持黨的絕對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強基導向。用兩到三年時間,通過實施人民法庭布局優化、功能提升、機制建設、訴源治理、物質保障、隊伍建設“六大工程”,實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機制健全、治理有效、保障有力、隊伍高能“六大目標”,打造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咸寧樣板”,開創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新局面。
“人民法庭工作在法院系統工作任務中是一項長期抓的工作,與之前不同的是,咸寧法院這一輪人民法庭工作強調的是走內涵式發展道路。”咸寧中院黨組書記、院長李文鋒在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會議上強調,要大力加強人民法庭規范化建設,打造“咸寧樣板”,推進基層基礎建設走在前列。工作的重心要在體制機制創新、資源合理配置、科技信息化手段賦能上下功夫。要堅持實事求是,在工作的策略和步子上、在創新亮點的培育上,不搞照搬照套,不搞一刀切,堅持因地制宜、“一院一品”“一庭一策”。重點推進人民法庭直接立案、統籌分案、簡案快審、審執一體、高效送達、精準考核等六大機制建設。
據悉,去年以來,為深入貫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推動新時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意見》,認真落實《湖北省人大常委會關于充分發揮人民法庭作用促進基層社會治理的決定》,咸寧中院黨組高度重視,成立專門調研組,采用實地調研、走訪座談、數據分析等方式,廣泛征求意見,開展了全方位多層次的人民法庭調研活動。今年初,結合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2022年1號文件(《關于加強全省人民法庭規范化建設的意見》)要求,以及省法院“基層基礎建設提升年”工作部署,不斷完善文本,形成《實施方案》,以推動新時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