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護綠水青山 筑牢生態屏障
——江夏法院發布《環境資源審判白皮書》
近日,江夏法院發布首部《環境資源審判白皮書(2018—2022)》,用數據寫下江夏環境資源審判5年之答卷,用案例記錄江夏環境資源審判5年之變化。
組織更強了,保護生態的底氣越來越足
武漢市江夏區原為武昌縣,建城已有2600余年,是武漢市南大門,素有“楚天首縣”美譽,全區耕地、山林、水面各占三分之一。隨著“兩山”理念深入人心,人民群眾對保護山清水秀、魚躍鳶飛的生態環境提出了新要求,如何整合審判力量是擺在江夏法院面前的首要難題。
經過探索,江夏法院于2020年5月正式組建環境資源審判團隊,實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審合一”,綜合運用刑事制裁、行政監督、民事賠償和生態補償修復等方式,集中辦理涉環境資源案件,自團隊成立以來,共辦理刑事案件43件、民事案件125件,支持行政機關責令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的行政相對人恢復林地原狀36起。
環保審判團隊審理案件
在此基礎上,江夏法院依托5個人民法庭,圍繞“一江多湖”的地理優勢,著力打造“五星環湖”環境資源審判品牌,依托專業化審判隊伍、打造“環境保護+鄉村振興+基層治理+理論研學”的多元合一模式,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經驗,作為湖北法院“法護綠水青山·大江大河”的唯一代表,被最高人民法院專題推介。
《人民法院報》頭版刊發系列新聞稿
朋友更多了,保護生態的力量越來越強
江夏西臨長江,東接梁子湖,境內大小湖泊136個,擁有濕地56.26萬畝,這些江湖濕地往往橫跨多地、多頭管轄。如何匯聚力量形成保護生態的合力,是江夏法院面臨的第二個難題。
江夏法院創新工作思路,與環梁子湖的4家兄弟單位及江夏區7個環保執法部門建立了跨區域、跨部門協作聯動機制,推動環境資源審判裁量標準、尺度、程序三統一,環梁子湖水域法院守望相助,江夏區內更是凝聚起了環境保護的司法行政合力。協作機制建立以來,江夏法院組織召開全體成員聯動會議3次,組織研討交流5場,常態化開展巡江、巡湖、巡山、巡林12次。
五家協作法院領導巡查青山島
環梁子湖司法協作聯席會議
江夏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團隊還主動與基層組織對接,公開“環保熱線”,積極參與巡護活動,將環境資源巡回審判現場搬到村灣,走進農貿市場宣講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在法官引導下,昔日非法狩獵人,如今已成為生態環境的守護者。
"世界水日"法治宣傳活動
在村委會巡回審理非法狩獵案
機制更活了,保護生態的手段越來越優
“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如何修復被破壞的生態環境,是江夏法院面臨的第三道難題。
近5年來,江夏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堅持“恢復性司法”的主旋律,對破壞生態壞境的行為,除依法懲處外,更注重對損毀環境的修復,鼓勵被告人主動采取“補植復綠”“增殖放流”等方式修復受損的生態環境,將被告人積極履行修復義務的情形作為從輕量刑情節。5年來,以替代性修復方式累計向長江、梁子湖放流成魚1130斤、幼魚110萬尾。
增殖放流
江夏法院聯合地方政府建立生態環境司法修復基地、服務鄉村生態環境建設實踐基地,在長江、梁子湖、安山濕地公園等地分別設立“放流區”和“野生動物放生區”,為環境資源案件的判決執行提供替代性修復場地。同時以基地為依托,指導大力發展鄉村綠色旅游,打造“補植復綠+鄉村振興”模式。位于江夏靈山的礦苑小鎮,原來非法盜采礦石泛濫,多處山體被掏空,在江夏法院依法鏟除當地“礦霸”后,山體經過系統修復,現已成為鄉村“網紅”旅游景點。
武漢市江夏生態環境司法修復基地
張貼野生動物海報
伴隨《白皮書》一并發布的,還有江夏環境資源審判典型案例,這批案例涵蓋刑事、民事、行政及執行,案件類型多樣,具有典型教育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