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新發展理念貫穿人民法院工作始終
核心要點:
■ 在改革發展過程中,要想真正使司法為民體現在法院工作各個環節,依法促進和保障全民共享、全面共享,關鍵是要落實好促進社會公平正義這一核心價值追求。
■ 我國是單一制國家,司法權從根本上說是中央事權。各地法院不是地方的法院,而是國家設在地方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的法院。從法律上講,統一的法律體系需要一個統一的司法體系;從政治上講,確保中央政令暢通也需要一個統一的司法體系;從經濟上講,統一的市場體系同樣需要一個統一的司法體系。
■ 人民法院的信息化是國家網信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率先踐行新發展理念的重要領域。人民法院必須加快信息化建設,努力形成與新發展理念相適應的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
■ 在司法領域貫徹落實好新發展理念,離不開一支高素質的人民法院隊伍。人民法院必須始終抓住隊伍建設這個根本,教育引導廣大干警深刻把握新發展理念的精神實質和豐富內涵,對不適應、不適合甚至違背新發展理念的認識、行為和做法要立即調整、堅決糾正、徹底摒棄。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首次提出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習近平總書記對用新發展理念指導黨和國家各項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強調“要深入分析新發展理念對法治建設提出的新要求,深入分析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在法治領域遇到的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采取對策措施,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人民法院必須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深刻把握新發展理念對法治建設提出的新要求,堅持和運用辯證思維,發揚改革創新精神,把新發展理念貫穿人民法院工作始終,推進人民司法事業創新發展,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一、以司法理念創新為先導,讓新發展理念在人民法院落地生根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需要不斷在實踐和理論上進行探索、用發展著的理論指導發展著的實踐。”只有以新發展理念推動司法理念創新,才能更好地指導司法實踐。一方面,必須牢牢堅持黨對司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理論體系,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和法治道路。這三個堅持是管根本、管方向、管路線的,是政治上的大是大非問題,既是必須堅持的原則,也是必須堅守的底線。另一方面,必須堅持既要有理想又要接地氣,尊重我國正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將司法工作植根于當前的現實基礎和客觀實際,防止出現脫離國情、脫離實際、超越階段或者生搬硬套西方模式的理念和做法。
隨著依法治國的全面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的深入開展,司法工作理念也存在一個破舊立新的問題,不摒棄陳舊落后甚至錯誤的思想觀念,新的司法理念是立不起來的。比如,在刑事司法領域,要堅決摒棄傳統的“重打擊、輕保護”“重實體、輕程序”“重口供、輕證據”“重維穩、輕維權”等一系列落后于時代的思想觀念。在民商事審判領域,要破除傳統的“重集體、輕個體”“重公權、輕私權”“重秩序、輕活力”的思想觀念,樹立尊重契約自由、倡導誠實信用、鼓勵公平競爭、平等保護各方當事人合法權益的理念。在行政審判領域,根據加強對權力的司法監督的要求,要樹立權力制衡理念,更加注重“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監督和支持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在涉外和海事海商審判領域,要強化“國民待遇”和“平等保護”理念,依法保護外商獨資和合資企業生產、經營方面的合法權益,促進新一輪對外開放。在強制執行工作方面,要強化“法律強制性”理念,突出強制執行的特點,加大對失信被執行人的信用懲戒力度,進一步解決執行難,保障勝訴當事人及時實現權益。
二、以人民群眾多元司法需求為導向,確保新發展理念在司法領域惠及廣大人民群眾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是貫穿新發展理念的一條主線。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共享理念實質就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體現的是逐步實現共同富裕的要求”;改革既要往有利于增添發展新動力方向前進,也要往有利于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方向前進。具體到司法領域,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提出“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工作目標,根本點就是要求人民法院必須堅持人民主體地位,踐行好司法為民宗旨。因此,在改革發展過程中,要想真正使司法為民體現在法院工作各個環節,依法促進和保障全民共享、全面共享,關鍵是要落實好促進社會公平正義這一核心價值追求。
司法審判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風向標”。當前,我國經濟下行壓力仍然較大,一些實體企業生產經營困難,不可避免地產生大量矛盾糾紛,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保護,也蘊含大量已知與未知的風險。人民法院必須找準職能定位,堅定不移以服務和保障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創新精神防控風險、服務發展,牢牢守住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要圍繞實施脫貧攻堅工程、推動城鄉協調發展,依法公正審理相關領域案件,完善司法政策,推動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保障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重大決策部署的“落地生根”。要堅持不同所有制主體、不同地區市場主體、不同行業利益主體法律地位平等、權利保護平等、發展機會平等的原則,依法保護產權特別是知識產權,平等保護非公有制經濟和各類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要創新便民利民措施,加強訴訟服務中心建設,做好網上立案、車載法庭、巡回審判等工作,為當事人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
三、以深化司法改革為動力,為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深化司法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完善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必由之路。我國是單一制國家,司法權從根本上說是中央事權。各地法院不是地方的法院,而是國家設在地方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的法院。從法律上講,統一的法律體系需要一個統一的司法體系;從政治上講,確保中央政令暢通也需要一個統一的司法體系;從經濟上講,統一的市場體系同樣需要一個統一的司法體系。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司法活動具有特殊的性質和規律,司法權是對案件事實和法律的判斷權和裁決權”。這是自有司法權分工以來,我們黨第一次對司法權的權力性質作出準確定位。不同性質的權力,有不同的權力運行方式和管理方式。基于此,結合“十三五”規劃,司法改革的目標應當有三:一是完善對權利的司法保障,即注重保護私權;二是加強對權力的司法監督,即有效制約公權;三是明顯提升司法公信力,即加強司法自身建設。
深化司法改革是實現人民法院工作創新發展、跟上時代進步的必然選擇。我國司法從觀念到體制,從權力運行機制到方式方法,都形成于以階級斗爭為綱的年代和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時期。不是說傳統的東西都不好,相反要遵循發展規律,堅持繼承和創新相統一,有許多根本性的東西、好的做法是要堅持下去并發揚光大的。比如黨的領導、人大監督,司法為民宗旨,專群結合方針,調判結合方式等等。但總體上講,司法領域的一些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落后于時代進步和社會實踐,不能適應“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需要,尤其是不能適應全面依法治國和經濟體制改革的需要,而且有許多管理方式和工作方式是有違法治規律和司法規律的,概括起來就是司法的地方化和司法的行政化這“兩化”傾向問題。因此可以說,司法改革堅持的是問題導向,運用的是精準思維,思路清晰、方向明確、有的放矢,必須堅定不移深入推進。
四、以建設智慧法院為依托,為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提供科技支撐
信息化是當代社會的基本特征,極大推動了人類生活方式、思維方式、發展理念發生重大變革。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沒有信息化就沒有現代化,強調“按照新發展理念推動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國發展的總要求和大趨勢;我國網信事業發展要適應這個大趨勢;應該也能夠在踐行新發展理念上先行一步”。人民法院的信息化是國家網信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率先踐行新發展理念的重要領域。人民法院必須加快信息化建設,努力形成與新發展理念相適應的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
當前,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設取得顯著發展,同時仍然存在信息化應用程度還不夠高、工作機制不夠完善等短板。為此,一是要轉變觀念,順應信息化社會發展的大勢。近年來的司法實踐充分證明,信息化建設的創新和發展,在提升審判質量效率、加強審判管理和內部監督、方便群眾訴訟、保障當事人知情權、解決執行難等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要更加堅信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智慧法院建設的光明前景。二是要高度重視加強信息化的管理應用。充分發掘和釋放司法審判大數據資源的潛在價值,推動大數據分析在調查研究、科學決策中的全面應用,讓智慧法院真正發揮應有作用。三是要完善信息化工作機制。圍繞如何更好地方便法官辦案、減輕當事人訴累、確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從實際出發,加大制度機制創新力度,讓信息化不僅好看而且好用,促進實現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
五、以加強法院隊伍建設為保障,不斷提高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
在司法領域貫徹落實好新發展理念,離不開一支高素質的人民法院隊伍。人民法院必須始終抓住隊伍建設這個根本,教育引導廣大干警深刻把握新發展理念的精神實質和豐富內涵,對不適應、不適合甚至違背新發展理念的認識、行為和做法要立即調整、堅決糾正、徹底摒棄。要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政法隊伍建設的重要指示,按照“五個過硬”的總要求,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法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之路。
堅持專群結合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也是加強人民法院隊伍建設的重要遵循。近年來涌現出的以鄒碧華同志為代表的先進典型,之所以受到黨和人民的高度贊譽,在全社會引起廣泛影響,正是因為他們是堅持專群結合的典范。同時我們也應當看到,脫離群眾的危險和“重專業化、輕大眾化”,甚至將專業化與大眾化相對立的思想仍然存在,必須堅持不懈加強司法大眾化建設,確保新發展理念得到一體堅持、一體貫徹,實現相互貫通、相互促進。一要堅持群眾路線。結合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把群眾觀點、群眾感情落實到法官的思想、意識和具體行動中。二要弘揚司法民主。完善接受人大監督、政協民主監督、檢察機關訴訟監督和社會監督等機制,堅持人民陪審員制度、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溝通聯絡機制、特邀咨詢員和特約監督員制度、深入群眾調查研究等行之有效的群眾工作方法,讓人民群眾更好地參與司法、監督司法。三要深化司法公開。繼續完善司法公開平臺建設,進一步推進庭審活動公開。高度重視處理好司法公開與保護公民、法人隱私權的關系,確保嚴格依法按程序公開。四要進一步夯實基層基礎。基層法院和人民法庭是參與基層治理的重要力量,處于防控風險、服務發展的最前沿,長期以來面臨辦案壓力大、人案矛盾突出、人才流失嚴重、職業保障不足等問題,一定程度上制約了人民法院工作整體發展,必須通過改革創新,切實保障基層法院和法官依法有效履職。五要著力營造良好司法秩序與環境。創新和落實從優待警政策措施,主動回應干警關切,堅決依法懲治傷害法官的違法犯罪行為,保護那些敢于堅持原則、公正司法的法官,最大限度調動廣大干警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激勵他們投身全面依法治國偉大征程,為推動“十三五”時期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確保如期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貢獻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