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從銀川市公安局傳來情報,被網上追逃的失信被執行人姚某“觸網”。浠水法院執行干警奔赴銀川,日夜兼程,順利將失信被執行人押回。
姚某與他人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法院判決姚某向原告蔡某支付欠款和利息47740元。判決生效后,姚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2017年12月1日,蔡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承辦法官多次與姚某聯系,向其陳述利害關系,督促姚某履行法定義務并申報財產,姚某拒不履行,外出打工并企圖以換號的方式逃避執行。法院依法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月12日,姚某在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興慶區“觸網”,浠水法院執行干警周海斌和法警隊尚水生、蔡鵬迅速趕往銀川。時逢銀川開齋節,人流量劇增,無法買到返程車票,在銀川市鐵路公安局的協助下,法院干警成功將失信被執行人押解上火車。在火車上站了一通宵,終于在16日晚,將姚某順利帶到浠水拘留所看押。
6月19日,從銀川押解回浠水的姚某,拘留期間其家屬主動與申請執行人協商并履行完法定義務,案件執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