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追”到底 被執行人“服軟”償還900萬元債務
近日,武漢海事法院執行法官在執行一起標的額達900萬元的船舶建造合同糾紛案件中,避實就虛,四兩撥千斤,最終不戰而屈人之兵,迫使被執行人揚州某船廠付清了全部賠償款,涉案糾紛全部了結。
委托造船違約賠款
2018年,上海某航運公司委托揚州某船廠建造一艘59990噸的散貨船。委托方支付了2500萬元的建造款后,揚州某船廠以價款偏低為由要求增加船舶建造款。在協商未果的情況下,該船廠單方將合同預付款退還給委托方。上海某航運公司只能委托其他船廠建造涉案船舶,并額外支付了將近千萬元資金。該案經一審、二審,最終生效判決判令揚州某船廠賠償上海某航運公司損失880萬元。揚州某船廠一直未履行上述付款義務,上海某航運公司于2021年7月向武漢海事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賬上空空強執兩難
進入執行程序后,經網絡查控,除了少量資金外,執行法官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銀行存款。這與申請執行人反映的被執行人經營狀況正常的描述極不相符。由于受疫情影響,執行法官一時無法到實地調查情況,案件陷入僵局。
2022年上半年,下游疫情逐步好轉。執行法官抓住空檔期,三下江南,到被執行人廠區內實地調查。雖然被執行人滿口叫窮,但整個廠區經營正常,現場有多臺龍門吊在緊張施工。在不影響經營的情況下,執行法官對部分機器設備依法予以查封。不過面對著一堆鐵疙瘩,執行法官也有點犯難,“強行處置機器設備雖然理論上可行,但難度大,時間成本、人力成本都很高,對企業的生產經營也有很大的影響,需要找到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的辦法。”
被執行人廠區施工現場
避實就虛柳暗花明
“既然被執行人經營正常,與外界必然有資金往來”。執行法官列出清單,在被執行人所在地的稅務部門、工商部門、臨近銀行等單位進行地毯式排查,但收獲不大。
“被執行人資金體外循環的可能性很大。既然在作業,肯定有大額的電費開支,查查背后交錢的人是誰。”果不其然,通過在當地電力部門排查,發現被執行人近一年來繳納的電費就超過了幾百萬元。查到代為繳納電費的繳費人就是被執行人關鍵崗位的員工后,執行法官繼續深挖,到銀行對繳費銀行卡近一年的流水進行了查詢,發現該賬戶進出流水金額巨大,明顯有與被執行人賬務混同的嫌疑。執行法官果斷對該賬戶依法進行了查封。
為了進一步坐實被執行人有規避執行的情形,執行法官到當地海事部門查詢被執行人目前所造船舶的相關資料。明確委托建造方后,執行法官迅速趕往其在南京的辦公場所,調查兩家單位之間船舶建造及資金支付的渠道和信息,并要求委托方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書面材料。隨著背后細節層層露水面,執行法官對該案的走向已胸有成竹。
被執行人用電繳費記錄
攻心為上被迫還款
隨著法院執行措施的不斷深入以及執行壓力的層層傳導,被執行人感受到了法院強大的決心和威懾力。“用兵者,攻心為上”,執行法官抓住時機,直接與被執行人負責人多次對話,告知其目前面臨的形勢以及規避執行、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書可能給船廠、自己及家人帶來的不利后果,希望其主動還款,輕裝上陣,正常開展經營活動。被執行人雖然百般辯解,但在有力的證據面前,在強大的心理攻勢面前,在法律的威懾力面前,被執行人終于松了口,服了軟。經多輪協商后,雙方當事人最終同意以900萬元了結此案。
8月31日,被執行人按約支付了剩余的賠償款600多萬元,這起前后歷時4年的船舶建造糾紛也終于畫上圓滿的句號。
被執行人付清余下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