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勝和、張孝文等12名涉黑人員在大悟法院當庭認罪服判
作者: 王瓊 何佩佩 發布時間:2019-05-29 訪問次數:11095
5月27日下午,大悟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張勝和、張孝文等12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
經審理查明,自2013年以來,被告人張勝和、張孝文糾集被告人李同文等人,組織成立公司,形成有明確組織者、領導者,骨干成員基本固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非法拘禁村委會成員、持械毆打他人、聚眾滋擾、肆意威脅等非法手段承攬工程,非法控制和壟斷大悟高鐵試驗區楊畈村及周邊的建筑工程市場。該組織實施的貪污、窩藏、強迫交易、詐騙、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行為,嚴重破壞了當地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生活秩序。
大悟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張勝和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被告人張孝文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其余10人分別以實施的犯罪判處了刑罰,決定執行一年三個月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相應罰金。
編輯: 張心怡 核稿: 程勇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