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陽法院迅速執結一起交叉案件
作者: 汪善德/中國法院網 發布時間:2017-04-19 訪問次數:1792
近日,咸寧市咸安區某行業協會法定代表人雷某主動到崇陽縣法院,與申請執行人吳某、張某達成和解協議,當天下午按照執行和解協議將執行款54861元和執行費361元轉帳到崇陽縣法院賬戶。一起長達16年的執行案件,提級交叉指定到崇陽縣法院執行后,僅16天時間迅速執結。
吳某、張某與咸安區花崗石廠、咸安區煤化局合伙經營糾紛一案,咸安區法院2000年7月10日作出的再審判決生效后,咸安區煤化局幾經兼并重組,組建后的公司最后更名為咸安區某行業協會。咸安區法院在執行過程中裁定變更咸安區某行業協會為本案被執行人,并促成雙方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但咸安區某行業協會一直未按和解協議履行。2017年3月22日,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提及交叉指定崇陽縣法院執行。崇陽縣法院3月27日受理后,立即向咸安區某行業協會送達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并找到其法定代表人雷某要求限期執行。因咸安區某行業協會拒不在指定期間內申報財產,崇陽縣法院依法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告知法定代表人雷某擬對其作出罰款決定。在崇陽縣法院的凌厲攻勢下,咸安區某行業協會與申請執行人吳某、張某達成和解協議,并全部履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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